博科测试(301598):董事长辞职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聘任副总经理并授权其代行总经理职责、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董事辞任
证券代码:301598 证券简称:博科测试 公告编号:2026-001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聘任副总经理并授权其代行总 经理职责、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景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李景列先生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上述职务原定任期为2025年3月7日至2028年3月6日。李景列先生辞任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以及经2026年1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及全资子公司SERVOTESTTESTINGSYSTEMSLTD(简称“SVT”)的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其他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李景列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将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景列先生将作为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继续履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景列先生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李景列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李景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以及法定代表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景列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景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9%;通过北京博科景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鉴于李景列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延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发生变更。公司管理层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三、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情况 为完善和加强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田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并授权其代行总经理职责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永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因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同意授权王永浩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授权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日止。 王永浩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予以调整。调整前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段鲁男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段鲁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段鲁男先生的原定任期为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即2028年3月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段鲁男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鲁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通过北京博科景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段鲁男先生辞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鲁男先生尚有参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授予的15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未归属,后续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 段鲁男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其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段鲁男先生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李景列先生和段鲁男先生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附件: 1.张延伸先生,汉族,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4月至2000年8月,任北京宝克波特车辆测试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2000年9月至2015年9月,历任北京宝克博特测试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监事等;2005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B.B.K.TESTINGMACHINERYCO.,LIMITED董事;2006年5月至今,历任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董事长;2007年6月至2016年3月,任SERVOTESTTESTINGSYSTEMSLTD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BBKTESTSYSTEMSHONGKONGCO.,LIMITED董事;2016年6月至今, 任北京博科景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0月至今,任SERVOTESTTESTINGSYSTEMS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延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44,000股,通过北京博科景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94,927股,合计持股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52%,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李景列先生、仝雷先生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张延伸先生系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北京博科景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张延伸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田金先生,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08年8月,任北京宝克博特测试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工程师、液压部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SERVOTESTTESTINGSYSTEMSLTD董事。 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5,983股,合计持股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0119%,同时尚有参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授予的7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未归属。田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王永浩先生,汉族,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4月至2010年9月,历任北京宝克博特测试设备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2010年9月至今,历任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测试服务与应用总监、智能制造总监、智能测试事业部总经理、监事、汽车测试事业部总经理、职工董事、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永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32%,同时尚有参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授予的7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未归属;王永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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