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毅达(600610):中毅达: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6-001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1,769.77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是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事实与理由 2020年2月26日,上海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0]1号),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以及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虚假记载关联方事项,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由此引发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索赔诉讼。 (二)诉讼整体进展情况 2025年,公司持续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送达的上述诉讼案件的诉讼材料(公司已在2025年8月29日2025-049号公告中披露过相关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起诉金额合计1,769.77万元。 上述案件已经贵阳中院全部审理结案,近日公司收到贵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其中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392件,判决赔付金额合计499.67万元(含诉讼费);撤诉的案件277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6件(其中3件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对于上述判决结果,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上述案件将对公司2025年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未结案件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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