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603610):麒盛科技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事项系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间与上海舒福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舒福德”)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3,530.93万元。 ? 本次追认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追认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追认关联方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根据公告披露,公司追认上海舒福德为公司关联方并将与其2024年度发生的交易追认为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其中认定上海舒福德应自2023年成立时即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至今未经董事会补充审议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多年前已经开始布局国内市场,但截至目前,公司主要市场仍集中在北美地区。一方面,近年来中美经济摩擦不断,关税战呈持续升级态势;另一方面,公司发展需要寻求新的增量,国内市场作为智能电动床的蓝海,拓展国内市场迫在眉睫。2022年,借助北京冬奥会的契机,公司旗下品牌“舒福德”成功进入大众视野,公司察觉到这是加速开拓国内智能电动床市场的重要节点。为更快打开国内市场格局并打响品牌知名度,公司与专业营销团队上海撬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撬心”)开展战略合作。基于此合作框架,上海撬心于2023年设立上海舒福德,作为品牌在国内市场的重要运营平台。2023年7月,公司与上海舒福德签订《独家经销协议》,正式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上海舒福德拥有公司“舒福德”品牌在国内市场的独家经销权,负责品牌的战略规划,市场营销,线上线下统筹经营,包括招商、直营等销售渠道的建设等。 综上所述,上海舒福德成立之初的主要目的即协助公司拓展旗下自有品牌“舒福德”的国内市场,除经营“舒福德”品牌外,上海舒福德不参与任何其他品牌的运营规划。因此,上海舒福德产生的收入全部源于“舒福德”品牌,且其主要从事的是品牌策划、门店运营管理等内容,其主要商业模式高度依赖公司的产品供给、技术支持及销售政策支持。由此可见,虽公司与上海舒福德并无直接的股权关系,但自2023年7月上海舒福德设立时,公司对上海舒福德日常运营便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追认上海舒福德为关联方,并认定与其2023年度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追认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上海舒福德2023年产生的关联交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海舒福德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考虑到上海舒福德为公司国内重要的销售渠道,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司参考母公司销售至国内子公司产品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追认关联方并确认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2、本次追认关联方及确认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上述追认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4、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关联方识别及信息维护工作,并对关联交易进行持续跟踪,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本次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开拓国内市场需要而产生,交易定价参考母公司销售至国内子公司产品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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