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思维:易思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22日 20:31:39 中财网

原标题:易思维:易思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思维”、“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 3月修订)》(上证发〔2025〕4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易思维(杭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易思维
证券代码/网下申购 代码688816网上申购代码787816
网下申购简称易思维网上申购简称易思申购
所属行业名称仪器仪表制造业所属行业代码C40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定价方式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前总股本(万股)7,500.00拟发行数量(万股)2,500.00
预计新股发行数量 (万股)2,500.00预计老股转让数量 (万股)0
发行后总股本(万股)10,000.00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25.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万股)600.00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万股)1,400.00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量 上限(万股)700.00网下每笔拟申购数量 下限(万股)150.00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万股)500.00初始战略配售占拟发 行数量比(%)20.00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初始跟投股数(万股)125.00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 管计划认购股数/金 额上限(万股/万元)250.00 /9,081.00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 安排  
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及起止时 间2026年 1月 28日(T- 3日)9:30-15:00发行公告刊登日2026年 1月 30日(T- 1日)
网下申购日及起止时 间2026年 2月 2日(T 日)9:30-15:00网上申购日及起止时 间2026年 2月 2日(T 日)9:30-11:30,13:00- 15:00
网下缴款日及截止时2026年 2月 4日(T+2网上缴款日及截止时2026年 2月 4日(T+2
日)16:00日)日终
备注:无   

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点内容:
1、高价剔除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根据 2024年 6月 19日发布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答记者问》,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2、市值要求: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6年 1月 26日(T-5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需符合上述市值要求外,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 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 600万元(含)以上。

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3、网下投资者询价资格核查:网下投资者应当于 2026年 1月 27日(T-4(主承销商)国投证券网下投资者审核系统(https://ipo.sdicsc.com.cn/)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相关制度规则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只有符合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要求: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披露日(2026年 1月 23日,T-6日)13:00后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 1月 28日,T-3日)9:30前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其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网下机构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5、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核查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披露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三、(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方式”)。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 1月 21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中对资产规模进行承诺,请网下投资者按本公告“三、(五)初步询价”中相关步骤进行操作。网下投资者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资产规模一致;不一致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上述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披露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 1月 21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6、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个。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求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下: (1)就同一次 IPO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 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 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价格,确有必要修改的,应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第 2次提交的页面充分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后续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定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7、网下申购上限: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700.00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50.0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8、确定发行价格: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评估定价是否超出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 30%。

9、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束后,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的《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11、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拟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易思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91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易思维”,扩位简称为“易思维”,股票代码为“688816”,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81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C40)。

2、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所将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 2,500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三)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安排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400.0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00.0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定价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6日 2026年 1月 23日 (周五)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招股意 向书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 价格区间(当日 13:00后)
T-5日 2026年 1月 26日 (周一)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 价格区间
T-4日 2026年 1月 27日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中午 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
日期发行安排
(周二)12:00前)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 价格区间
T-3日 2026年 1月 28日 (周三)初步询价日(互联网交易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 15:00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 价格区间(当日 9:30前)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26年 1月 29日 (周四)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6年 1月 30日 (周五)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6年 2月 2日 (周一)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6年 2月 3日 (周二)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6年 2月 4日 (周三)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6年 2月 5日 (周四)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6年 2月 6日 (周五)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提示性 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七)路演推介安排
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路演推介活动。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拟于 2026年 1月 30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

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6年 1月 29日(T-2日)刊登的《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二、 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保荐人国投证券相关子公司国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证投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 国证资管易思维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1号资管计划”)、国证资管易思维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2号资管计划”),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00.00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6年 1月 29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国证投资。

2、跟投数量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跟投比例和金额将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
(2)发行规模 10亿元以上、不足 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
(3)发行规模 20亿元以上、不足 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
(4)发行规模 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

具体跟投金额将在 2026年 1月 29日(T-2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国证投资的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00%,即 125.00万股。因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三)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1号资管计划”和“2号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1)1号资管计划
产品名称:国证资管易思维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 12月 15日
备案时间:2025年 12月 23日
投资类型:混合类
募集资金规模:2,270万元
认购资金上限:1,816万元
管理人: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证资管”)
实际支配主体:国证资管,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易思维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务及份额持有比例如下:
序 号姓名职务实际缴款 金额(万 元)资管计 划份额 的持有 比例 (%)员工类 别任职单位 /合同签署 单位
1徐庆涛方案部工程师70.003.08核心员工发行人
2孙颖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70.003.08核心员工发行人
3邱龙云软件部工程师60.002.64核心员工发行人
4徐航软件部经理60.002.64核心员工发行人
5李章软件部工程师60.002.64核心员工发行人
6阮桂龙硬件部经理60.002.64核心员工发行人
7冯宇深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60.002.64核心员工发行人
序 号姓名职务实际缴款 金额(万 元)资管计 划份额 的持有 比例 (%)员工类 别任职单位 /合同签署 单位
8侯旭一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60.002.64核心员工发行人
9陈仙勇结构组工程师60.002.64核心员工发行人
10张志伟轨交事业部经理60.002.64核心员工天津易思维
11周辉系统测试组主管50.002.20核心员工发行人
12商朋朋软件部工程师50.002.20核心员工发行人
13赵素雷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50.002.20核心员工发行人
14卫小帅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50.002.20核心员工发行人
15周嵩怡方案部主管50.002.20核心员工发行人
16徐海峰结构组主管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17杨钰垚总经理办公室业务助理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18胡正凯方案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天津易思维
19刘美甜总经理办公室主管40.001.76核心员工天津易思维
20杨波软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21沈梦婷软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22于洪江工程项目部主管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23陈佳兴硬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24杨顺达硬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25张宇泰硬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26赵进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27李天一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28陈强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29杜学强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30刘方明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天津易思维
31杨秀波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32姜硕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天津易思维
33陈冠珲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序 号姓名职务实际缴款 金额(万 元)资管计 划份额 的持有 比例 (%)员工类 别任职单位 /合同签署 单位
34左苇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35魏志博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36曾璇产品技术中心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37茅骥弘销售部经理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38潘凯岑销售部经理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39朱昌销售部经理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40潘耀华销售部经理40.001.76核心员工天津易思维
41李林鹤总经理办公室主管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42孙燕人力资源部专员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43张华东硬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44郭孟宇硬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45潘立皓硬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46张洪彬硬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47张宾硬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天津易思维
48谭华军硬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49王爱平软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50徐伟硬件部工程师40.001.76核心员工发行人
合计2,270.00100.00--  
注 1: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 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 2:参与该资管计划的员工任职单位与合同签署单位一致;。

注 3:天津易思维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 4: 1号资管计划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及相关费用的金额为 1,816万元。

(2) 2号资管计划
产品名称:国证资管易思维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 12月 15日
备案时间:2025年 12月 23日
募集资金规模:7,265万元
认购资金上限:7,265万元
管理人:国证资管
实际支配主体:国证资管,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易思维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务及份额持有比例如下:
序 号姓名职务实际缴款 金额(万 元)资管计 划份额 的持有 比例员工类别任职单位 /合同签 署单位
1郭寅总经理750.0010.32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
2庄洵软件部总监450.006.19核心员工发行人
3吕猛硬件部总监450.006.19核心员工发行人
4尹仕斌产品技术中心首席技术 官400.005.51核心员工发行人
5崔鹏飞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400.005.51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
6刘涛产品技术中心主管250.003.44核心员工发行人
7孙博产品管理部经理250.003.44核心员工发行人
8郭思阳轨交事业部副总经理250.003.44核心员工发行人
9郭磊副总经理250.003.44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
10张晓龙工程项目部总监250.003.44核心员工发行人
11肖亮副总经理250.003.44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
12刘海庆产品技术中心主管250.003.44核心员工发行人
13杨宗广工程项目部主管160.002.20核心员工杭州禹奕
14孙永明项目管理组主管150.002.06核心员工发行人
15穆港轨交事业部副总经理150.002.06核心员工发行人
16张楠楠产品技术中心主管150.002.06核心员工发行人
17谢宗文销售部经理150.002.06核心员工发行人
18陈勖轨交事业部副总经理150.002.06核心员工发行人
19高邦工程项目部主管125.001.72核心员工发行人
20李斌销售部经理120.001.65核心员工发行人
21沈彬综合管理部经理110.001.51核心员工杭州禹奕
22王伟产品技术中心主管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23张成方供应链部经理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24牟帅方案部主管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25王婷婷证券事务代表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26高圩软件部经理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27方建胜软件部主管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28叶琨产品技术中心主管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29吴雨祥产品技术中心主管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30冯伟昌产品技术中心算法专家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31周同贵产品管理部工程师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32冯潇销售部经理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33尤依拉销售部经理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34闫峰销售部总监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35于浩航空航天事业部副总经 理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36胡莹莹人力资源部总监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37马坤软件部工程师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38李怡鑫软件部工程师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39钱锋方案部经理100.001.38核心员工发行人
合计7,265.00100.00--  
注 1: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 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 2:参与该资管计划的员工任职单位与合同签署单位一致;
注 3:杭州禹奕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四)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2026年 1月 28日(T-3日)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保荐人(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6年 1月 30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战略配售回拨、获配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2026年 2月 4日(T+2日)公布的《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五)限售期限
国证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

1号资管计划、2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核查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聘请的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所已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

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 2026年 1月 30日(T-1日)进行披露。

(七)申购款项缴纳及验资安排
2026年 1月 28日(T-3日)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26年 2月 6日(T+4日)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八)相关承诺
依据《承销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签署承诺函,对《承销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承诺。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三、 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其他法人和组织、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规则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当办理完成互联网交易平台网下投资者 CA证书后方可参与本次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网下投资者 CA证书即原网下 IPO申购平台 CA证书)。

4、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6年 1月 26日(T-5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万元(含)以上。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需符合上述市值要求外,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 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 600万元(含)以上。

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5、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应于 2026年 1月 23日(T-6日)至 2026年 1月 27日(T-4日)中午 12:00前通过国投证券网下投资者审核系统(https://ipo.sdicsc.com.cn/)提交核查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上述文件需经过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认证。如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 2026年 1月 27日(T-4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已开通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数字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6、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于 2026年 1月 27日(T-4日)中午 12:00前提交在监管机构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料。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7、禁止参加本次网下询价和网下发行投资者的范围
网下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 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异常名单和限制名单中的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8)信托资产管理产品,或配售对象以博取证券一、二级市场价差为主要投资目的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9)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10)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其他规则规定的不能参与新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但应当符合证监会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8、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700.00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50.0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填报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披露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请特别留意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 1月 21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0、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11、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方式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 1月 23日(T-6日)至 2026年 1月 27日(T-4日)12:00前)通过国投证券网下投资者审核系统(https://ipo.sdicsc.com.cn/,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在线填报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机构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信息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并具有科创板权限的数据为准。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品。

未在上述规定时点前完成注册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自负。

1、 核查材料提交步骤
(1) 注册及信息报备
投资者进入国投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审核系统
(https://ipo.essence.com.cn)后,需根据网页右上角“网下投资者登录”进行登录注册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点击右上角“操作指引下载”选项可下载科创板投资者核查材料报备指引,投资者需在 2026年 1月 27日(T-4日)中午 12:00前按照指引准确、完整地提交核查材料。

用户登录过程中需提供有效的中国大陆手机号码用以接收手机验证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由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会在投资者材料核查过程中第一时间以短信或者电话反馈进展,请务必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全程保持手机畅通。

(2) 核查材料提交步骤
第一步:点击“项目列表——正在发行项目——易思维——进入询价”链接进入投资者信息填报页面;
第二步:提交投资者基本信息,通过关键字查找并选择正确的投资者全称,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与在证券业协会备案时一致),投资者协会编码(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 5位编码)、联系人姓名、邮箱和办公电话。点击“保存及下一步”; 第三步:选择拟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并点击“保存及下一步”;
第四步:请阅读《承诺函》全部内容,点击“确认”进入下一步。一旦点击确认,视同为同意并承诺《承诺函》的全文内容;
第五步:根据不同配售对象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模板均在页面右侧的“模板下载”处)。

所有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应通过国投证券 IPO网下投资者资格审核系统提交核查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原件无需邮寄。

2、 网下投资者向国投证券提交的材料要求
(1)在线签署电子版《承诺函》: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均需提交电子版《承诺函》。

提交的方式为点击确认自动生成的电子版《承诺函》,一旦点击确认,视同为同意并承诺电子版《承诺函》的全文内容,并承诺如实提供了本次网下发行所需的全部文件,保证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确认没有任何遗漏或误导;
(2)身份证明文件:机构投资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国投证券网下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均须向国投证券提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投资者需在“下载模板”中下载模板,填写完整并上传。提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时需上传 EXCEL版及盖章版 PDF文档;
(4)《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除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公募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账户、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营投资账户外的其他配售对象均需在“模板下载”中下载相应模板,填写完整并上传。提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时需上传 EXCEL版及 PDF盖章版,EXCEL版与 PDF盖章版内容需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5)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配售对象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期货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或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等,均需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文件。

(6)总资产规模证明文件:投资者需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投资者需在“模板下载”中下载相应模板,填写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5年 12月 31日)。不同类型的配售对象需提交总资产规模证明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公募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账户等配售对象,应由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托管机构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 2025年 12月31日配售对象账户的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账户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1月 21日(T-8日)配售对象账户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
② 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营投资账户类配售对象,应提供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 12月 31日)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
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配售对象,应提供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 12月 31日)由托管机构出具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如银行等托管机构无法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应由托管机构出具基金估值表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以及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基金估值表和资产规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提供给向保荐人(承销商)及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填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如拟申购金额超过前述总资产的孰低值,保荐人(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7)所有配售对象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核”并等待审核结果短信提示。

3、投资者注意事项
网下投资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保荐人(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保荐人(承销商)将和律师对投资者的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不予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保荐人(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安排专人在 2026年 1月 23日(T-6日)至 2026年 1月 27日(T-4日)期间接听咨询电话,号码为:010-83321320、021-55518510、021-55518509、0755-81682750。

(三)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出资方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1、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披露日(2026年 1月 23日,T-6日)13:00后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 1月 28日,T-3日)9:30前,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其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网下机构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

2、定价依据应当至少包括网下投资者内部独立撰写完成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含发行人基本面研究、发行人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合理的估值定价模型、具体报价建议或者建议价格区间等内容。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3、特别提示:网下投资者应合理审慎使用首发证券项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公开或者泄露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或其内容,或者发表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相关不实或不当言论,对网下发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五)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于 2026年1月 27日(T-4日)中午 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且已开通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 CA证书,成为互联网交易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6年 1月 28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提交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要求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中对资产规模和审慎报价进行承诺。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网下投资者须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
(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内如实填写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披露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规模,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填写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 1月 21日,T-8日)的资产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不一致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披露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 1月 21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资产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2)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3)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700.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3、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个。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求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下: (1)就同一次 IPO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 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 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第 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后续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定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元。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 150.00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 150.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 700.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 2026年 1月 27日(T-4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或未于 2026年 1月 27日(T-4日)中午 12:00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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