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603986):兆易创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件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2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3 关于 2026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4关于聘任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2月11日14:30 5 6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号城奥大厦 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股东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六、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七、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二、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公司”)2026年上半年将继续与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长鑫集团”)等关联方开展业务合作。基于公司对市场形势的预判,并结合2025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度向长鑫集团,包括但不限于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存储技术”)、长鑫存储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合肥)”)等主要业务子公司采购代工生产的DRAM相关产品的交易额度为2.21亿美元。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WUT60Q 注册资本:人民币6,019,279.7469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纶 2016 6 13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兴业大道388号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的销售;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技术检测;设备、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无 主要股东情况:合肥清辉集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1.67%、合肥长鑫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7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73%、合肥集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37%、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9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R95NL69 注册资本:人民币2,388,760.15663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丽影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德路79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3 .长鑫存储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PDEPY0N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纶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6日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兴业大道3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东情况: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朱一明先生任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法人之相关规定,长鑫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 长鑫集团主要从事动态随机存取存储芯片(DRAM)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业务子公司长鑫存储技术、长鑫科技(合肥)等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 根据公司与长鑫集团以往的商业往来情况,其能够遵守与公司的各项合同约定,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对市场形势的预判,公司对2026年上半年度与长鑫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长鑫集团采购代工生产的DRAM相关产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Fabless存储器供应商,DRAM是公司的重要产品线,具有良好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自2021年以来,公司陆续设计推出DDR4、DDR3、LPDDR4等多款利基型DRAM产品。作为轻资产模式运营的Fabless公司,在完成产品设计后,晶圆制造等环节需要外包给专门的晶圆代工厂完成。长鑫集团是国内稀缺的DRAM存储产品IDM企业,其基于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开放部分产能为公司利基型DRAM业务提供代工服务,是公司在利基型DRAM业务领域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秉持友好合作关系,通过DRAM产品采购代工之合作方式,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长鑫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双方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双方的业务合作能够充分利用各自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朱一明先生、InfoGridLimited(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议案二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1月13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须聘任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提供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本次拟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项已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5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毕马威香港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境外审计服务的收费基于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批准确定其审计费用。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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