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元股份(00300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了该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前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以及为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所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采购货款担保等)进行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累计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之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之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出具了一份编号为“769XY251217T00015701”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与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的编号为“769XY251217T000157”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7年1月20日止,下同)项下所欠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本次公司与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签署《授信协议》,系因原于2025年签署的编号为“769XY241114T000106”《授信协议》授信期间已届满,而原协议项下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根据新协议约定,该等未清偿余额自动纳入本次新签的《授信协议》项下。 随着前述债权债务关系的延续,抵押人浙江天之元此前以其名下不动产为抵押物,与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的编号为“769XY2022042615”原《最高额抵押合同》(原债权确定期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为公司在该分行相关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因债权确定期间届满而需延续担保安排,故浙江天之元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769XY251217T00015701),约定原抵押合同项下全部担保责任解除/终止/撤销,前述未清偿债权债务的担保责任,由本次出具的担保书以连带保证责任承接。相关不动产抵押权已办理注销登记,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江天之元不存在不动产抵押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已在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且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上表“被担保方本次使用的担保额度”列示为0,系因本次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其法律实质为承接并替代已终止的、同额度(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原抵押担保责任,故未新增使用公司已审议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7,672.00万元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 5、法定代表人:周孝伟 6、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01月28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销售代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单体报表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9、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授信人(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授信申请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浙江天之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5、原抵押担保责任与债权债务承接:原编号为“769XY2022042615”的《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全部担保责任解除/终止/撤销,相关债权债务平移到新担保合同内。 6、保证范围及最高限额: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根据编号为“769XY251217T000157”的《授信协议》(含承接的原编号“769XY241114T000106《授信协议》未清偿余额”)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书所述本款所称“最高限额”指被担保债权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额,超出本条款约定的最高限额的,保证人不予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编号为“769XY251217T000157”的《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8、反担保情况:合同中未约定债务人或其他方为保证人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之间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情况。其中,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3,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7.77%。 目前,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涉及因担保引发的诉讼,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需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授信协议》;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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