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A栋12楼。 4、会议召集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飞先生。 6、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47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3,472,5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75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8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6,263,3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277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9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7,209,2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815%。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47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0,721,5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023%。 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85,76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4%;反对29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4%;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4,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7%;反对29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4%;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中子议案2.01-2.1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本审议。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85,764,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4%;反对29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4%;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3,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7%;反对29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4%;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85,76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4%;反对29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4%;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4,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7%;反对29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4%;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85,76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4%;反对29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4%;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4,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7%;反对29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4%;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85,763,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5%;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2,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6%;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2.0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85,763,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5%;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2,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6%;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2.06、限售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85,762,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8%;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9%;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2.0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85,762,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8%;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9%;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2.0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85,762,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8%;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9%;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2.09、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85,762,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3%;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4%;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85,649,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8%;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1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298,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3%;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1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3%。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本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5,762,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8%;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9%;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本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5,762,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8%;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9%;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本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5,762,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8%;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9%;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并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本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5,762,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8%;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9%;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本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5,759,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6%;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08,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5%;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3,202,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4%;反对26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5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4%;反对26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9%;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本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5,730,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5%;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37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61%;反对3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弃权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3,170,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8%;反对26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弃权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7%;反对26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9%;弃权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韩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3,169,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26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0%;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18,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4%;反对26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7%;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韩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余苏律师、陈特律师参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