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时间:2026年01月22日 19:35:43 中财网
原标题:金房能源: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
2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同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杨建勋先生、魏澄先生、付英女士、丁琦先生、宋
建彪先生、许振江先生。其中杨建勋先生为董事长,许振江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童丽丽女士、迟永胜先生、肖慧琳女士,其中童丽丽
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与ESG委员会:杨建勋先生、魏澄先生、迟永胜先生,主任
委员为杨建勋先生
审计委员会:童丽丽女士、肖慧琳女士、迟永胜先生,主任委员
为童丽丽女士
提名委员会:迟永胜先生、魏澄先生、肖慧琳女士,主任委员为
迟永胜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慧琳女士、丁琦先生、童丽丽女士,主任
委员为肖慧琳女士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魏澄先生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付英女士
3、财务总监:杨永勃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刘博洋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付英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刘博洋先生均已取得深交所
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付英刘博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8层908A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8层908A
电话010-67711118010-67711118
传真010-67716606010-67716606
电子信箱ir@kingfore.netir@kingfore.net
三、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胡仕林先生、童盼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
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附件:
财务总监杨永勃先生简历
杨永勃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毕业后先后任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所审计经理、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联想图像(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

杨永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事务代表刘博洋先生简历
刘博洋,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北京翰海宏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博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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