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药(300391):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长药 公告编号:2026-016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药控股”)下属的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原有经营活动已基本停止。2025年12月29日,十堰中院裁定终止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宣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2025年12月30日,十堰中院指定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为长江星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刘兆君为管理人负责人。2026年1月22日,公司收到长江星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以来,长江星等七家公司原有经营活动已基本停止,职工主要参与交接等破产清算相关事务,管理人已向长江星等七家公司的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8条规定,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后停牌;后续,根据第10.7.1条规定,公司股票将在收到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3、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交易类强制退市。2026年1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0.77元/股,已连续十六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收盘市值2.70亿元,已连续十个交易日均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的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或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7.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被实施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4、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自2025年12月29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整,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预计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5、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计长期停产。鉴于光伏行业的竞争环境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羿珩科技”)本身资金紧张、持续亏损,为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降低运营成本,维护股东利益,羿珩科技预计将长期停产。 一、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9日,十堰中院裁定终止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宣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2025年12月30日,十堰中院指定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为长江星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刘兆君为管理人负责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申请暨子公司宣告破产的公告》、《关于公司重整投资人解除重整投资协议暨子公司更换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收到长江星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7日裁定终止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星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并宣告长江星等七家公司破产,并于2025年12月30日指定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为长江星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自长江星等七家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以来,公司原有经营活动已基本停止,职工主要参与交接等破产清算相关事务。鉴于公司已无持续经营的可能,继续维持劳动关系不利于保障债权人、职工及相关各方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1、结合当前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长江星等七家公司与全体职工(已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除外)的劳动合同将于2026年1月31日解除。长江星等七家公司在职职工的工资或生活费,应依法认定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长江星等七家公司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含医疗保险费用),应依法缴纳至2026年1月。 2、管理人将依法对长江星等七家公司在破产受理前所欠付的职工债权(具体包括: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完毕后,管理人将制作详细的职工债权清单并予以公示。请各位职工及时关注公示信息,如对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债权项目或金额有异议,可向管理人提出更正请求。如管理人对更正请求不予认可,职工可依法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债权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外属于最优先清偿的顺位,经依法确认后将依法获得优先清偿。 4、管理人将依法妥善处理与职工有关的工作,职工如有相关疑问可向管理人咨询,联系电话:18871436600。 三、其他风险提示 1、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432,840,659.21元,未分配利润-1,589,707,417.48元,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961,728.50元,公司经营净现金流量连续3年负数,累计亏损数额巨大;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由2022年的16.15亿元,2023年的11.98亿元下降到2024年的1.12亿元,下滑严重;大量债务逾期,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导致大量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 2、公司涉诉讼、仲裁案件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所涉诉讼、仲裁155起,涉案金额合计193,4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为447%。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紧张,存在大额逾期债务和逾期担保,债权人的起诉行为使部分子公司相关资产及权益被冻结或被强制执行,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存在大额有息负债逾期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大额有息负债110,608.03万元,其中逾期有息债务38,970.35万元,且回款情况不及预期,导致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受到不利影响,偿债能力下降,随着有息负债的逐渐到期,未来可能会发生更多逾期债务。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冻结账户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冻结账户的账户余额合计498.34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为161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116个,占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的比例为72.05%。公司将持续跟进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客观评估其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控股子公司存在大额欠税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星存在未按时缴纳的欠税1.2亿元,主要系长药控股与长江星重组过程中,将长江星及其子公司从开始经营以来所有的未开票收入进行了补充申报。长江星及子公司未来可能存在因资金周转等导致无法在税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按时完成缴纳税款。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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