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一股份(68880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一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强一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强一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强一”)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A 3,238.9882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09元,募集资金总额275,605.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959.3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2,646.1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25日出具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83号)审验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南通强一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强一,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前述项目实施,资金来源系募集资金。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南通强一无需向公司支付利息。 本次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南通强一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同时,南通强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南通强一已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提供借款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提供借款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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