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钨装备(600397):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规范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 从严控制,确保授权合理、可控。 (二)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法》 有关规定,董事会可将法定职权外的《公司章程》规定权限进行授权,凡属董事会法定职权的,不授权经理层等被授权人行使。 (三)实施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 并根据内外部因素变化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四)有效监控原则。党委会、董事会有权对被授权人的决策过 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对授权权限执行的有效监控。 第三条 凡本办法未涉及的授权事项,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二章 授权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 董事会依据公司发展战略、授权事项的风险程度,本 着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效率的目的,在董事会权限内,采取“制度+ 清单”的方式,授权经理层行使下列“三重一大”事项一定范围或额度内的审批权: (一) 人事权: 1.人力资源管理; 2.经营业绩和薪酬管理。 (二) 财权: 1.投资管理; 2.融资管理; 3.财务预决算管理; 4.产权管理。 (三) 事权: 1.战略管理; 2.改革和改组事项管理; 3.制度建设; 4.风险管理。 (四) 董事会认为需要授权经理层行使的其他审批权限。 第五条 董事会授权管理的工作机制: (一) 董事会对授权采取“制度+清单”的方式,在保持相对 稳定性的同时,通过适时完善制度、调整清单等对授权事项、范围进行动态调整,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地满足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二) 授权范围、事项调整的工作程序为:由相关部门根据工 作需要提出调整意见,经党委会前置研究、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经理层无权将董事会对其授权转授给经理层成员或公 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第七条 总经理要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授权事项进行集体 研究。在情况紧急且影响公司大局利益情况下,总经理应事先向董事第三章 授权管理 第八条 董事会应建立健全授权事项跟踪报告、监督检查考核等 授权后的管理机制。根据授权执行监督情况,适时动态调整授权权限及要求,确保授权合理科学有效。 第九条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组织起草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书、 提交董事会审议授权书、组织授权书签授并负责保管董事会授权书;负责对授权事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汇总,并定期形成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第十条总经理负责代表经理层对授权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向董事 会汇报,每年度汇报一次。 授权事项如发生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外部环境发生重 大变化,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决定收回或调整对该事项授权的权限。 第十一条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接受公司股东、上级党委和公司 党委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授权的有效时间、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 授权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董事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动 态调整授权权限及要求,确保授权科学有效。授权期满后,董事会未重新授权的,原授权继续有效,直至董事会做出新的授权为止。 授权期满或授权被变更、被撤销的,授权终止前已经实施、授权 终止后有利于公司且需要继续完成的行为的效力不受前述期限影响。 第十三条 授权有效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会可对授 权予以变更: (一) 被授权人有越权行为; (三) 公司出现较大亏损或经营状况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 (四) 公司发展战略、市场竞争环境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五) 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调整影响授权权限的执行; (六) 国资委或股东要求; (七) 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十四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授权终止: (一) 授权被撤销; (二) 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第十五条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忠实、勤勉地从事经 营管理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严重不利影响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冲突时,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七条本办法的制定和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授权证券事务部负责解释。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