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7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2、股份来源:张亚波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王大勇、倪晓明、陈雨忠、胡凯程的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股份;俞蓥奎的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股份和集中竞价股份。(前述股份来源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计划减持A股股份数不超过10,203,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2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0.2430%(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胡凯程先生、俞蓥奎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张亚波先生承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自2022年8月18日起十八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本公司股票;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承诺期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3 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根据“发起人持有的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的规定,在《公司法》规定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转让限制的期限内,本人自愿锁定所持股份,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自港股招股章程披露股东持有股份之日起至上市日期起计满六个月之日止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出售或订立任何协议出售本招股章程所示股东为实益拥有人的任何股份(或其他证券),或以其他方式就上述股份或证券设立任何选择权、权利、权益或产权负担;担任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 其他拟减持人员承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 截至披露之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做出的以上各项承诺。 8、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胡凯程先生、俞蓥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21:10 海光信息: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成都蓝海轻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轻舟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141,486,364股,占公司总股本6.09%,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5年8月12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大股东蓝海轻舟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蓝海轻舟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1,6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 海光信息: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成都蓝海轻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轻舟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141,486,364股,占公司总股本6.09%,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5年8月12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大股东蓝海轻舟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蓝海轻舟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1,6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0 骏成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四)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4%。如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七)其他说明:骏成合伙的合伙人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发祥、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许发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昌玲、董事郭汉泉、董事吴军、董事魏红宝均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收益分配。 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八)骏成合伙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20:20 物产金轮: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649,57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3日—2026年5月12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金轮控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限为2014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8日。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2、金轮控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金轮股份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上市后第4年减持股份不超过金轮股份总股本的5%,上市后第4年和第5年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金轮股份总股本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3、金轮控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其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金轮股份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发行人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综上,截至本公告日,金轮控股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20:20 博云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特别提示:持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2,727,2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71%)的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7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创投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高创投拟减持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高创投持有公司股份32,727,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32,727,202 5.71%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高 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 201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股 份。 2、减持数量:不超过5,7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证券90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5,730,000股。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224 2026 5 23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原因:满足企业自身资金需求。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高创投在首次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高创投在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作出承诺: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创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高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高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高创投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高创投出具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0:05 海天瑞声:海天瑞声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琳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中毅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毅安”)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1,773,784股、5,522,229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5172%、9.1541%。贺琳和中毅安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296,0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671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2024年8月13日全部上市流通。 宁波丰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丰琬”)持有公司股份827,0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10%。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2022年8月15日全部上市流通。 北京清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824,4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20%。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2022年8月15日全部上市流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科持有公司股份41,4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吕思遥持有公司股份24,3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0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宇凯持有公司股份40,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71%;高级管理人员郝玉峰持有公司股份1,4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4%,高级管理人员张哲持有公司股份7,8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 0.0131%。上述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归属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2023年5月30日全部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贺琳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毅安因自身资金需求、经营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80,857股,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52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603,251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206,503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0%。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股东宁波丰琬因合伙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3,251股,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股东清德投资因合伙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3,251股,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因自身资金需求,李科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0,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72%;吕思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6,0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1%;黄宇凯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0,1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8%;郝玉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6%;张哲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9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3%。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如此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19:55 ST赛为: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 1 3、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2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赵瑜女士不存在与本次减持相关的应当履行的承诺事项。 8、本次拟减持股东赵瑜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所规定的情形。 【19:55 上能电气: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段育鹤先生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首发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包含)9,00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6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时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3日-2026年5月12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李建飞先生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首发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包含)2,45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0.44%。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时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3日-2026年5月12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杨春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上市后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含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包含)6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0.01%。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时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3日-2026年5月12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四)陈运萍先生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上市后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含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包含)6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0.01%。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时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3日-2026年5月12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19:55 科恒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买入或股权激励授予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6、减持主体此前未曾披露过相关持股意向与承诺。 7、公司董事黄英强先生、副总裁范江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19:55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建华先生、秦勇先生、沈欣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05 绿盟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网安基金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经营管理需要。 (2)股份来源:2019年5月通过协议转让取得。 (3)减持数量:不超过24,318,65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网安基金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雷岩投资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资金周转。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 8,106,218 1.00% ()减持数量:不超过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若减 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61 28 2026 4 27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雷岩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绿盟科技发出相关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雷岩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9:05 特发服务: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规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时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7.其他: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关于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公司参与本次减持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特发服务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特发服务股份总数的25%;参与本次减持的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特发服务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特发服务股份总数的50%。 【19:05 蒙草生态: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王召明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397,0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311%);焦果珊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99,8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301%);王秀玲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30,4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88%)。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且实际控制人王召明及其一致行动人焦果珊、王秀玲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焦果珊女士、王秀玲女士承诺:将按照王召明曾任公司董事的锁定期进行股份锁定。 2、王召明先生、焦果珊女士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王召明先生、焦果珊女士及王秀玲女士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18:40 华光源海: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为一致行动人,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承诺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8:40 瑞华泰:瑞华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泰巨尧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巨尧坤”)持有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7,616,6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870%。以上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4月29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泰巨尧坤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400,00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1,800,002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3,600,004股。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泰巨尧坤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 【18:05 华电科工:华电科工: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电 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亓炳生先生持有公司6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57%;公司总工程师赵 迎九先生持有公司5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45%。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股份均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并已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近日收到亓炳生先生、赵迎九先 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亓炳生先生、赵迎九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亓炳生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6,5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14%;赵迎九先生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3,2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011%。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且减持比例不超过其个人持股总额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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