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火炬02 (149794):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6年付息公告
债券代码:149794 债券简称:22火炬 02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二)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2火炬 02 债券代码:149794 债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23日 付息日:2026年 1月 26日(2026年 1月 25日为休息日,顺 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计息期间:2025年 1月 25日至 2026年 1月 24日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将于 2026年 1月 26日支付自 2025年 1月 25日至 2026年 1月 24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22火炬02。 4、债券代码:149794。 5、债券余额:人民币3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 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前票面利率:2.09%。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 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 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 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 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 利息在第3年付息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5年 存续。 10、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 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 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 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 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2、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 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 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 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3、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4、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6、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2火炬 02”票面利率 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第 4年(2025年 1月 25日至 2026年 1月 24日)的票面利率为 2.09%,每 10张“22火炬 02”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利息为 人民币 20.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6.72元;扣税后非居民 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20.9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23日 2、除息日:2026年 1月 26日(2026年 1月 25日为休息日, 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3、付息日:2026年 1月 26日(2026年 1月 25日为休息日, 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 1月 25日 5、下一付息周期票面利率:2.09%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6年 1月 23日(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22火炬 02”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 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 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 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 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的规定,自 2026年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广场南五楼 邮政编码:361000 联 系 人:许欣杭 联系电话:0592-5796156 传 真:0592-6035149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联 系 人:邓小强、孟宜颉、郭泰麟、刘哲 联系电话:010-60838276 传 真:010-60833504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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