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603629:利通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7%。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6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11.61元/股调整为11.48元/股。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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