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恩捷股份(00281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22日 17:45:41 中财网
原标题: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惠南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上海惠南支行”)出具《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156826000009),对下属子公司上海恩尔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尔捷”)向江苏银行上海惠南支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融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IBFL-2025-541-HZ-BZ),对下属子公司江西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恩捷”)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通瑞”)向兴业金融租赁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上海 恩尔捷江苏银行 上海惠南 支行1,000.001,000.00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 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 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 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 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 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 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 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 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 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 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 人承担保证责任。
江西恩捷、 江西通瑞兴业金融 租赁25,000.0025,000.00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 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产生),包括 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 息、特别租金、租赁风险金、留购价款、迟延违约金、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提前还款违约金、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 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②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 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③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 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担保费、保全费、 保险费、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 评估、鉴定、处置等费用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承租人承担 的费用等)。 4、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如主债权为分期履行,则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满三年时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 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5.19%;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465,203.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1.60%。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江苏银行上海惠南支行出具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2、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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