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600449):宁夏建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时间:2026年01月22日 16:51:42 中财网
原标题:宁夏建材:宁夏建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题
1.《关于补选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6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6年1月30日9:15-15:00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主持人:王玉林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总额,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出席会议股东及其分别所持股份数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读会议议题
(三)主持人宣读《关于补选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主持人宣读《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六)主持人提名现场监票人、计票人,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举手表决(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以上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检票,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情况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由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发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十)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复网络及现场、网络合并投票结果(十一)计票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的投票结果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三)律师宣读本次会议的法律见证意见
(十四)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五)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补选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近日,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王玉林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王玉林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等职务。为保障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平稳过渡,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王玉林将继续履行董事长职责,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拟补选朱兵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请予审议:同意补选朱兵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附件:个人简历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附:
个人简历
朱兵,男,汉族,1970年2月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设计分院副院长,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等职务。现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议案二
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将章程原第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修改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更换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将章程原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 则  
1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 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更换 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 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  
2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 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 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 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请予审议: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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