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603009):北特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6年01月22日 16:45:43 中财网
原标题:北特科技:北特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5号),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7,980,84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7.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63.5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160,704.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3,839,259.4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14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59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特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对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 资金额(注 1 )已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2 (注)项目进度
1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泰国丝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期)34,926.1830,000.00-实施中
合计34,926.1830,000.00-- 
1
注:扣除发行费用6,160,704.1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3,839,259.44万元。

2
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26年1月14日到账,截至2026年1月2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67,607,808.68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
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1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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