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钛股份(60045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对宝钛股份进行持续督导,督导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宝钛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持续对宝钛股份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西部证券于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6日对宝钛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何勇、薛冰。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6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何勇、同江鹏。 (五)现场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主要为:宝钛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 检查方式包括:1、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募投项目情况;3、查看上市公司2025年度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决议文件;4、查阅上市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大额募集资金支出凭证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以及大额募集资金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并查阅了上市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决议文件、对外披露文件,于公司现场了解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按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制度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人已提请公司: 根据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的《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钛合金3D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募投项目“钛合金3D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自研设备技术难度高、厂房改建施工难度大等原因,导致公司该项目实际进度较预期进度有所延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6月。提请上市公司关注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尽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展。 除变更的该募投项目外,公司其他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提请上市公司继续做好并积极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的决算、项目整体验收、项目运营相关工作;提请上市公司继续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以及后续相关款项的结算工作。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人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人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有关要求,对宝钛股份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宝钛股份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报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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