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603538):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6-010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美诺华”)收到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534001271,发证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高新区美诺华医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研究院”)收到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533101572,发证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诺华天康”)收到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533102561,发证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有效期为三年。 宣城美诺华、创新研究院、美诺华天康的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均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宣城美诺华、创新研究院、美诺华天康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即2025年、2026年、2027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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