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301000):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时间:2026年01月22日 12:03:36 中财网
原标题:肇民科技: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证券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发生变更,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信息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证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募集资金用途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 江支行1219247058100086,254.89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车部 件及超精密工程塑料部件 生产新建项目(一期)
合计——6,254.89——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下简称“丙方”)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10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丙方应当依据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凯、范璐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4、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并对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进行形式审核。

5、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6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9、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三、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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