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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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1月21日 21:41: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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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阳光乳业: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
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西
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股东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6年1月21日,江西
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致合”)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昌致合及一致行动人江西
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由20,560.00万股减少至19,786.20万股,持股比例由72.74%减少至70.00%,变动后比例触及5%整数倍。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南昌致合的一致行动人阳光集团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7月9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6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于2025年6月27日至9月2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2024年增持的公司股份3,6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南昌致合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
上述权益变动,南昌致合及阳光集团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
205,600,000股减少至197,862,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从72.74%降至70.00%。
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岱山东路1号 |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1月20日 | |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南昌致合的一致行动人阳光集团于2024年2月6日至
2024年7月9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3,6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于2025年6月27
日至9月2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2024年
增持的公司股份3,6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南
昌致合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7,7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
本次权益变动,南昌致合及阳光集团合计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量从205,600,000股减少至197,862,000股,合计持
股比例从72.74%降至70.00%。 | | | |
| 股票简称 | 阳光乳业 | 股票代码 | 001318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 A股 | 773.80 | 2.74 | | |
| 合 计 | 773.80 | 2.74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0,560.00 | 72.74 | 19,786.20 | 7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560.00 | 72.74 | 19,786.20 | 7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
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于2024年6
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上述增持计划控股股东
已完成;公司2025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 | | | |
| | 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南昌致合计划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3%股份,目前减持计划正
在实施中,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股东增持和减持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股东遵守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南昌致合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
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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