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6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1月2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 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4.会议召集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建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85,836,28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38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5,466,23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02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370,04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76人,代表股份3,822,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437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452,75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8%。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370,04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0%。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 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779,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341%;反对51,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01%;弃权4,9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6,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5197%;反对51,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5%;弃权4,9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莫军凯、郜梦晗律师见证, 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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