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6年01月21日 21:31:25 中财网
原标题:祥源新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1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324,500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的比例为1.6836%,占剔除回购股份的总股本的比例为1.7260%)的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高投”)、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科高投”)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下:
1,065,000
湖北高投本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股(占公司
最新披露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7714%,占剔除回购股份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7908%);量科高投本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59,500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9123%,占剔除回购股份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935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湖北高投、量科高投出具的《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关系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持股 数量(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占剔除回 购股份的 公司总股 本比例
湖北省高新产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 1,065,0000.7714%0.7908%
    
湖北量科高投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1,259,5000.9123%0.9352%
合计2,324,5001.6836%1.726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取得股份等
3、减持数量及比例:湖北高投本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65,000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7714%,占剔除回购股份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7908%);量科高投本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59,500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9123%,占剔除回购股份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9352%)。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期间: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湖北高投、量科高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高投、量科高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前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股东湖北高投、量科高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督促股东湖北高投、量科高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

4、湖北高投、量科高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湖北高投、量科高投出具的《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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