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是科技(301218):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21日 21:31:23 中财网
原标题:华是科技: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由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同构成,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和持股5%以上股东章忠灿先生出具的《简“ ”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巨准启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杭州巨准)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的基本情况
根据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章忠灿先生与杭州巨准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章忠灿先生同意将其所持公司12,91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32%(其中,俞永方先生转让其持有的4,800,750股股份,叶建标先生转让其持有的4,777,500股股份,章忠灿先生转让其持有的3,333,750股股份)转让给杭州巨准。根据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章忠灿先生与杭州巨准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及章忠灿先生同意放弃其持有公司全部剩余38,73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97%)对应的表决权,放弃期限为放弃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转让方主动或被动减持完所持全部股份。上述协议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杭州巨准将拥有表决权对应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2,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2%。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杭州巨准,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剑波先生。

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前后,相关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享有的表决权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协议转让及放弃表决权前  协议转让及放弃表决权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俞永方19,203,00016.84%16.84%14,402,25012.63%0.00%
叶建标19,110,00016.76%16.76%14,332,50012.57%0.00%
章忠灿13,335,00011.69%11.69%10,001,2508.77%0.00%
转让方合计51,648,00045.29%45.29%38,736,00033.97%0.00%
杭州巨准---12,912,00011.32%11.32%
2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9日,公司与杭州巨准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杭州巨准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22,808,000股股票。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照拟发行股数计算,杭州巨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35,720,000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6.10%),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http://www.cninfo.com.cn
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
上的《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按照拟发行股数计算,本次发行前后,相关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俞永方14,402,25012.63%0.00%14,402,25010.52%0.00%
叶建标14,332,50012.57%0.00%14,332,50010.47%0.00%
章忠灿10,001,2508.77%0.00%10,001,2507.31%0.00%
转让方合计38,736,00033.97%0.00%38,736,00028.31%0.00%
杭州巨准12,912,00011.32%11.32%35,720,00026.10%26.10%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上述事项的完成情况将影响本次交易的进行,若过程中出现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风险,则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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