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巨化股份(600160):巨化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晋巨公司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授权,2025年12月公司为晋巨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759.00万元,担保期限6个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授权,2025年12月公司为晋巨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204.58万元,其中1556.98万元为担保期限6个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647.60万元为担保期限12个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晋巨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73,250万元,其中: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能集团”)占16.72%、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公司”)占18.43%、本公司占64.85%。股东约定的权益比例分别为:晋能集团占15.48%、巨化集团公司占17.62%、本公司占66.90%。 按照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担保由本公司和巨化集团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占担保总额的82.38%;巨化集团公司占担保总额的17.62%。 2、宁化公司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授权,2025年12月公司为宁化公司提供担保金额97.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85.31万元,担保期限6个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全球氟工厂公司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授权,2025年12月公司为全球氟工厂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8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甘肃巨化公司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等构成的银团签署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之授权,2025年12月公司为甘肃巨化公司提供担保金额22750万元,担保期限12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银团组成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作为牵头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作为代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作为贷款人)。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批准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晋巨公司项目建设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人民币82380万元(担保期限8-12年),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2025年度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晋巨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1075.6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一年);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2025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宁化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2025年度新增为控股子公司全球氟工厂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700万美元或人民币19440万元;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为控股子公司甘肃巨化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2亿元(担保期限8-12年)。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担保金额:1556.98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6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被担保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担保金额:1647.6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12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被担保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 担保金额:3759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6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被担保人: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担保金额:97.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85.31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6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五)被担保人:全球氟化工工厂有限公司 银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 担保金额:18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12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根据主合同在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的银行业务项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支付的所有主债权、及其所有的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等)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权利人支付而尚未完全支付的其他所有债务,以及在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赔偿的全部损失(以下简称“担保债务”)。 (六)被担保人: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等构成的银团 担保金额:2275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12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上述被担保人正常经营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的贷款融资提供上述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将为全球氟工厂公司和甘肃巨化公司的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有效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等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贷款银行、贷款种类的调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9,357.89万元。 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24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1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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