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60163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0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由执行董事李红栓女士担任本次会议主席,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2人,执行董事魏建军先生、赵国庆先生,非执行董事何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乐英女士、范辉先生、邹兆麟先生因公务未列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红栓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赵国庆先生(光束汽车董事)持有本公司1,275,000股A股股份,刘宝先生(光束汽车董事)持有本公司257,050股A股股份,赵胜广先生(光束汽车董事)持有本公司240,000股A股股份,高勇先生(光束汽车监事)持有本公司50,800股A股股份,李书利先生(光束汽车总经理)持有本公司9,100股A股股份,需要并已就议案1在临时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正义、赵皓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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