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21日 17:36:51 中财网
原标题:滨海能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9:25 9:30-11:30 13:00-15:00
, ,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英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数的29.72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3,801,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2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6人,代表股份2,234,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7人,代表股份10,834,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7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1.00、2.00、3.00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议案4.00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具体提案和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69,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50%;反对1,053,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6%;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67,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61%;反对1,053,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3%;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6%。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18,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66%;反对1,055,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78%;弃权1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6,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42%;1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1%。

提案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09,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18%;反对1,046,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47%;弃权1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7,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738%;反对1,046,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3%;弃权1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69%。

提案4.00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91%;反对1,105,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66%;弃权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91%;反对1,105,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66%;弃权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3%。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娟、吴晓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