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时间:2026年01月20日 22:40:25 中财网
原标题: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征集人余兴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有关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就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中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
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证券代码:000959
法定代表人:朱国森
董事会秘书:乔雨菲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群明湖南路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041
公司电话:86-10-88293727
电子信箱:sggf@sgqg.com
网址:www.sggf.com.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的股权激励计划议案的投票权: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4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修订稿)》 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6年1月20日。

三、本次股东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兴喜,1958年
1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瑞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12月23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
开的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并对《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出席了公司于2026年1月20
日召开的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并对《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2026年1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4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到公司董
事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持股凭
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群明湖南路6号院3号楼5层
收件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100041
联系电话:010-88293727
电子邮箱:sggf@sgqg.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
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
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
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
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
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
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
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独立董事余兴喜(签名)
2026年1月20日
附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兴喜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2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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