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0009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建军。 注册资本:130,892.93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2幢。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3,404,505.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97,416.5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113,514.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197.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同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潘峥。 注册资本:100.2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55号。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3,398.09万元,净资产224.2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7,539.90万元,净利润56.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艾德凯腾”,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中药、西药、生物医药、保健食品、生化试剂的技术研究、开发、转让、咨询;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法定代表人:何凌云。 注册资本:712.5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芝兰路18号。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800.45万元,净资产1,534.93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077.02万元,净利润-40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非失信被执行 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 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王雪根。 注册资本:460,790.67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9,076,934.50万元,净资产4,449,351.64万 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186,097.43万元,净利润179,139.23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1、南京医药系公司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益同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艾德凯腾系公司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新工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述关联方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销售商 品、合作研发等。上述关联交易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参照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 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系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实现 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 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 案》,关联董事曹小强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方在业态、资源及渠道上的优势,促进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金陵药业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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