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300683):修订公司章程

时间:2026年01月20日 22:01:46 中财网
原标题:海特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5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条款目录修改前修改后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 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其余为非独立董事。董事 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至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不少于公司董事会总人 数的1/3,应当包括1名职工 代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六 条设立独立董事3名,不少 于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1/3,其 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独立董事不少于公司董 事会总人数的1/3,其中包括 1名会计专业人士。
 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和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和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余条款未做调整。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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