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电工(00135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1月20日 20:05:18 中财网
原标题:平安电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材料”)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对募投项目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用途、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9元,共计募集资金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的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2,291.5412,291.54
2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34,574.8734,574.87
3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8,174.037,356.63
4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5,016.905,016.90
5补充营运资金13,514.5713,514.57
合计73,571.9172,754.50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情况
(一)“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情况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玻纤”),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574.87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平安材料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同力玻纤变为公司、同力玻纤和平安材料,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实施主体 
  变更前变更后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 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4,574.87平安电工、同 力玻纤平安电工、同力玻 纤、平安材料
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平安材料提供借款不超过3,600万元,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推进提供借款的进度。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二)新增实施主体及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 2000 10 16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3、注册资本:3048.6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方丁雄
5、统一社会代码:91421222753436079M
6、住所: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26号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持股100%,平安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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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绝缘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电池安全件及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平安材料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将与平安材料、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用途及投资结构的原因及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约定,“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主要为在湖北省武汉市和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建设研发中心,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通城研发中心和武汉研发中心用途和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通城研发中心用途及投资结构并改造现有办公楼,满足产研一体协作需求
为强化产研一体协作,提升公司各生产制造厂区与技术研发中心部门的协同效率,提高产品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环节的联动速度,提高技术研发成果应用转化效率,公司基于目前多生产制造厂区的生产布局,现针对各个生产制造厂区生产产品的技术特性,拟按产品生产单元就近部署相关的工艺验证与研发测试环节,以进一步提升精益化生产水平、加快技术更新的反应速度及缩短公司产品研发周期,为公司持续创新和市场竞争力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技术研发中心相关技术研发模块按生产制造厂区和产品品类就近部署后,为了提高募投项目的使用效率,加快“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公司计划将在建的通城研发中心研发大楼的内部空间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由原有单一研发用途调整为集技术研发、生产运营、营销服务和行政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公楼;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改造通城县现有办公楼用于研发用途,以匹配相关技术研发模块生产制造厂区和产品品类就近部署的需求。

2、调整武汉研发中心用途及投资结构,构建“双研发中心”战略布局需求为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公司正积极构建“双研发中心”战略布局。

计划在“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原规划的武汉研发中心场地建设新研发大楼,开启创新发展的新篇章。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与重要科教基地,高校云集、人才荟萃。在此建设研发大楼,将极大便利公司吸引和汇聚高端技术人才,直接对接前沿学术思想和创新资源。未来,通城与武汉两地将形成高效协同、优势互补的研发体系:通城研发中心深耕产业化应用与工艺优化,武汉研发中心聚焦前瞻性技术探索与高端人才集聚。

这一布局旨在深度融合本地制造优势与省会智力资源,打造更强劲的研发引擎,加速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为公司的长远发展与市场竞争力提升注入核心驱动力

五、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投资结构的行为,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本次调整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实质变化。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新增募投项目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对募投项目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用途和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其中,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平安材料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向平安材料借款事项具体工作。因“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所涉的通城、武汉研发中心研发大楼涉及部分用途变更,故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新增“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对“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用途和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对“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用途和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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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小杰 彭 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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