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000065):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6-006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简称“公司”或 “北方国际”)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工业集团”)的部分控股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之间,存在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经营性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公司2026年度与兵器工业集团的部分控股子公司、北方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3.28亿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17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11亿元。 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单钧、徐舟、张亮、孙飞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上述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北方公司、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1. 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在关联交易类别相同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因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众多,公司对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净资产0.5%的关联方未单 独列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规定,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 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1.2025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为初步统计结果,尚未经审计。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 为准。 2.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在关联交易类别相同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内调剂使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治平,注册资本3,83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经营范围包括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火箭弹、导弹、炮弹、枪弹、炸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控指控设备、单兵武器、民用枪支弹药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程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植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的主力军,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总资产6,470.7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705.53亿元人民币,2025年营业收入4,755.4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29.77亿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牟月辉,注册资本162,827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兵工东路9号,经营范围包括军用、民用汽车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及非公路矿用车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出口汽车底盘、整车、工程机械车、非公路矿用车和零部件;进口科研生产试制所需材料和零部件、机电设备及备件;增值电信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兵器工业直属大型高端支柱型重型商用汽车制造企业。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引进德国戴姆勒·奔驰重型载货汽车全套专有制造技术和装备,依托兵器工业集团雄厚军工基础建设,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我军武器装备轮式化发展的重要承载平台,构建起NG80、NG08、NG09、NG10四大产品平台,通过先进的整车总装、驾驶室、车架、车桥生产线打造北奔重卡精品,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3.97亿元人民币,归母净资产4.46亿元人民币,2025年营业收入22.02亿元人民币,归母净利润-3.00亿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占山,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制造各种型号的非公路(或工矿两用)自卸汽车、以及铲运机、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及相应的零部件,从事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劳务服务、技术服务等;产品及零部件维修(包括大修)、租赁业务;土石方工程业务;保税库业务。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专业从事非公路矿用车及其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煤炭、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等行业,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具备履约能力。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9月30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2.22亿元,归母净资产19.07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24.50亿元,归母净利润1.81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福森,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青山区一机厂区),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集装箱销售;模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翻译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态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0.94亿元,归母净资产0.29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1.7亿元,归母净利润-0.0014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德芳,注册资本2,602,774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经营范围包括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补偿贸易和按规定开展易货贸易;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批发、零售汽车(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到最终用户);进口、易货项下的黑色、有色金属及材料(稀贵金属除外)、木材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批准的进出口商品及易货项下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的除外);与易货贸易有关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与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展览展销;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设计、制作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代理自制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及本公司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的广告发布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设备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限以代理许可证为准)。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企业集团,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5年9月30日,北方公司总资产1,669.00亿元,净资产623.01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689.74亿元,净利润47.38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粤涛,注册资本55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4层409A,经营范围包括石油产业的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燃料油;天然气供应;销售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准)。 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石油产业投资、国际石油贸易、石油炼化、油品储运等业务的专业化石油公司,是中-哈、中-科、中-俄、中-巴政府能源合作委员会成员企业,是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和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团队之一。已建立从海外油气田勘探、开发生产,到国际石油贸易、仓储运输、石油炼化的产业链,年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5年9月30日,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474.95亿元,净资产209.67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219.75亿元,净利润12.8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耿一,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经营范围包括零售矿产品;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致力于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建设及运营、矿产品贸易及相关产业投资等,拥有多个大型海外矿山,并初步建成铜钴、铂钯、黄金等矿产资源开发基地,与国际大型金属供应商、国内大型冶炼厂及金属加工企业建立并保持稳固合作关系,是中国铜产品重要供应商、钴产品主要供应商。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5年9月30日,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91.58亿元,净资产70.96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71.30亿元,净利润6.5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树宝,注册资本217,336.77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科技1号楼二至五层,公司以大宗工业原材料贸易为主、综合产业链延伸、供应链整合、物流综合服务等多个业务领域,主要经营品种包括有色金属、钢材、成品油、化工材料等。 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大宗工业原材料贸易为主、综合产业链延伸、供应链整合、物流综合服务等多个业务领域的企业集团,具备较强的履约及支付能力。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69.46亿元,归母净资产47.10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544.49亿元,归母净利润2.98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MoinUddin,注册资本532.44亿孟加拉塔卡,注册地为孟加拉国达卡市。主营业务为孟加拉电力项目市场开发、销售及配套业务。 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是公司与孟加拉乡村电力公司为投资建设孟加拉博杜阿卡利1,320MW超超临界火电站项目而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 项目已实现融资关闭,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具备支付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总资产147.04亿元人民币,归母净资产39.17亿元人民币,2025年营业收入3.2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14亿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均为北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单钧、高管王新庆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投标、比选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手方和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投标、比选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收取款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目前已签署的主要关联交易协议如下:1、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与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10月10日、10月31日签署三项采购合同,合同包括北奔重卡采购,合同金额累计为4,653.15万元,合同由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2、公司控股子公司蒙古北山公司与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签署购销协议,采购NTE240非公路用电动货轮自卸车及备件,合同金额1.27亿元,合同由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3、公司北京分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签署连云港瀛洲幸福里和安康里项目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签约即生效,合同金额分别为3,886万元和1,836万元。剩余3%质保金预计2026年支付。 4、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控股子公司河北华北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签署采购合同,合同包括柴油发电机和柴油发电机技术服务采购,合同金额为2,623.12万元和44.45万元,合同由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与北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1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为房屋租赁,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的北方国际大厦9层(电梯楼层10层)共计建筑面积1386.8平方米,合同金额为共计1806.4万元,有效期截至2026年2月15日,合同由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签署。 6、公司子公司北方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4日签署物流服务合同,合同包括多型号矿车的集港报关服务,合同为全年固定单价合同,总价以全年发生数量为准。 2026年预计执行150万元人民币。 7、公司与北方矿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刚果金拉米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签署EPC合同,合同包括50MW+100MWH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设计、采购、运输、安装以及调试,合同金额为49,619.97万元,合同计划工期为9个月,合同由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8、公司与北方矿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拉米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签署EPC合同,合同包括3MW凝气式电站的设计、采购、运输、安装以及调试,合同金额为2093万元,合同由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9、公司与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科米卡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乐普钠电(上海)技术有限公司、COPDIGITALENERGYS.A.R.L.、 GREATPOWERHOLDINGCO.,LIMITED于2025年9月26日签署《科米卡矿 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供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以《科米卡源网荷储一体化供电项目EPC合同》为基础签署,EPC合同金额6416.07万美元。根据该框架协议,若公司未能及时足额收到EPC合同项下的款项,公司有权优先从用电方科米卡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应向COPDIGITALENERGYS.A.R.L.支付的电费中受偿,直至公司上述应收款项全额清偿。 10、公司与北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万宝工程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签署代理协议,委托中国万宝工程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与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孟加拉博杜阿卡利1320MW燃煤电站项目EPC合同》(以下简称“对外合同”)。联合体与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6日签署对外合同,合同包括两台单机容量为660MW的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内容包括项目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及调试的全部工作。联合体与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9日签署对外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包括开关站及三条400KV输电线路。对外合同总金额约为166,500.00万美元,合同签约且乙方开具履约保函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6年1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执行和其他业务的开展。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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