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盾量子(688027):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文强先生、甘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文强先生、甘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程志勇、应勇、周亚娜 2026年1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署页) 应 勇: 周亚娜: 程志勇: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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