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多瑞医药(301075):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20日 19:11:24 中财网
原标题:多瑞医药: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6-002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收到王庆太和曹晓兵(以下简称“收购人”)就本次
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1月11日西藏嘉康时代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嘉康”)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清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清畅”)与王庆太、崔子浩、曹晓兵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西藏嘉康、舟山清畅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王庆太及其一致行动人崔子浩、曹晓兵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同时,王庆太、曹晓兵拟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拟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9,44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30%)。西藏嘉康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9,440,000股申报预受要约,承诺以上预受要约均为不可撤回且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分。自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至要约收购完成之日,西藏嘉康放弃前述承诺预受要约19,44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4.30%)的表决权。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述
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王庆太、崔子浩、曹晓兵已持有上市公司29.60%股份。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前提条件已达成。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情况简介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收购人基本情况
(1)王庆太

姓名王庆太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13223319790816****
住所/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南段东侧天王科技 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庆太先生2014年创立河北天王自行车科技有限公司,然后创
立擎启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河北天擎智能科技公司、河北童曦自行车公司等多家公司,现任河北天王自行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在自行车制造行业具备丰富的生产、销售和管理经验;同时在擎启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在河北天擎智能科技公司担任董事、在太空宝贝河北儿童用品公司担任监事等。

(2)曹晓兵

姓名曹晓兵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13222819770727****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启迪香山A座238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曹晓兵先生深耕建筑行业数年,先后任职于北京建工集团公司、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水平,担任负责人期间多次参与国家级重点工程建设,并于2012年成立北
京金三角中睦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于2019年
收购秦皇岛市丝婉商贸有限公司,兼任执行董事、经理;同时在北京中商华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任职。

2、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崔子浩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13052619950401****
住所/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荣御新天地45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2019 6 2023 10
崔子浩先生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中诺门窗有限公司
担任技术科科长;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在河北汇诺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担任负责人;2024年1月至今在河北汇昌建筑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担任副经理;2025年9月至今在邢台市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担任监事。2022年8月被选举为邢台市任泽区青年企业家商会
会长,同年9月被评选为邢台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副会长。2023年5
月被邢台市政府授予“五一劳动模范”称号。

(二)要约收购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利用相关运营管理经验以及
产业资源优势,助力上市公司发展。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
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未来 12个月内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拟继续以其他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上市公司全
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要约价格 (元/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股)占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0719,440,00024.30%
注: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不包括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044,500股股份。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届满
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1、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是32.07元/股。

2、计算基础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
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
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
根据2025年10月,西藏嘉康、舟山清畅与王庆太、崔子浩、曹
晓兵,以及邓勇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王庆太、崔子浩、曹晓兵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西藏嘉康、舟山清畅持有的多瑞医药
2,36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60%。本次股份转让的交
易价格为32.064元/股。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
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为32.064元/股。

经综合考虑,要约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32.07元/
股,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上市公司
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六)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32.07元/股、最大收购数量1,944万股股份的前提,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623,440,800元。

收购人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124,688,160元(超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作为
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且收购人已于2026年1月14日将剩余要约收购资金
498,752,640元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用于本次要约收购。

收购人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均系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资
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
资并用于支付本次收购价款的情形。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七)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24日。

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
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以上仅为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部分内容,详情请查阅与本公
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聘请了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并与本公告及要约收购报告书一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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