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昇药业(920656):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20日 19:08:24 中财网
原标题:海昇药业: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92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小青持股5%以 上股东24,504,62524.5046%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 权益分派转增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王小青不高于 1,800,0001.8%集中 竞价 或大 宗交 易公告披 露之日 起30个 交易日 后的3 个月内根据市 场交易 价格确 定北交所上 市前取得 (含权益 分派转增 股)个人财 务安排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本次减持主体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就减持股份出台了更严格的规定或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1、《王小青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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