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金埔园林(301098):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正式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10,576.86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尚未正式开庭,目前暂时无法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于2026年1月19日收到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陕05民初1号】,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渭南市临渭区创新创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二:渭南市临渭区国有资产中心 诉讼机构: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渭河大街73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理由 被告一渭南市临渭区创新创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创新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向原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渭南市临渭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确定原告为中标人。 原告和被告一创新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签订《渭南市临渭区创新创业基地创新湖景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由原告实施该项目,并就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承包范围、签约合同价等做了约定。其中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设计、施工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第一个月内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30%;第十三个月内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70%,第二十五个月内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100%。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承包人完成项目结算工作并上报发包人,由发包人报送区级审计部门或者第三方审计部门对2 项目结算进行审计,审计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个月。原告与被告一创新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签订《渭南市临渭区创新创业基地创新湖景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合同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变更项目名称,以及变更工程内容及规模。 原告已依约全面履行施工义务,案涉工程于2022年7月13日经验收合格,并于2022年8月15日办理《工程移交证明》。原告、被告创新公司已就本工程完成结算,并签订《工程结算审计定案表》,审定价为138,150,854.46元。截至目前被告创新公司累计支付原告工程款合计3,810万元,尚欠付工程款本金100,050,854.46 元未予支付。 被告一创新公司2024年度报告显示,其股东:被告二渭南市临渭区国有资产中心(下称“国有资产中心”)认缴出资额5亿元,认缴出资时间:2043年630 6,150 2020 月 日,认缴出资方式:货币,实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时间: 年11月9日,实缴出资方式:货币。 另,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5)陕0502执15262025 5 14 号,该限制消费令载明法院于 年 月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陕西姜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创新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因创新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前述,因被告一创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二国有资产中心提前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渭南市临渭区创新创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100,050,854.4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10月19日,工程款本息之和为:105,768,560.23元。 2.判决被告渭南市临渭区国有资产中心立即向被告渭南市临渭区创新创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并被告渭南市临渭区国有资产中心在未缴纳出资人民币43,850万元范围内对被告渭南市临渭区创新创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述给付责任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原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判令原告对渭南市临渭区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公园项目工程折价、拍卖的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868.16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0万元;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868.16 2.20 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 万元,其中已结案金额 万元,尚未结案金额865.9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催收,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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