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60322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隋永峰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股东回报,公司拟对2024年完成回购的8,364,853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8,364,853股,并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2月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2026-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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