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603993):洛阳钼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6—007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18日以传阅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 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公司债券的议 案。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给予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和《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满足 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实力,公司拟通过境外间接控股子公司CMOCCapitalLimited发行规模基 础为10亿美元(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相关 授权规定限额下,调整发行规模)的有担保的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于维也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支持公司境外资源项目的扩产、优 化及持续性资本开支;(2)增强公司营运资金灵活性及一般公司用途。 为便利本次发行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 据境内外监管机构及香港联交所的规定,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包括认购协议的相关条款、条件等)进行必要的调整及补充,以及制定及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和条款,确定发行H股可转 债的具体发行额度及发行对象; 2、酌情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时间; 3、委任承销商、法律顾问、结算代理等中介机构以进行本次发 行,及协商确定其委聘条件; 4、批准就本次发行,向各成功的申请人分配及发行H股可转债 及在H股可转债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后发行可转债转换后的H股股票; 5、履行及(无论是否需要使用公司的公章)签署就本次会议所讨 论及批准的事宜而言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事宜、契据、文件及其他事宜,并可把本项所述权利转授予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处理和执行与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有关的,一切必要或可取的行为及事项; 6、代表公司批准及修订、补充、签署、提交、提呈及签订有关 本次发行的所有协议、合同、公告及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 议、信托契据、代理协议、确认无重大不利变动证明书、指示函件、有关交付及发放全球债券凭证的函件、证明书、确认表格、全球债券凭证、致承销商的书面确认、授权函、履行证明书); 7、就本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 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政府部门、结算公司、交易所和/ 或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执行、备案等程序,签署、修改、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备文件(包括申请将本次 发行H股可转债于维也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本次发行H股可转债转换 后的H股,并就本次发行提交中国证监会备案及向香港联交所提交H 股可转债转换后的H股的上市申请),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 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以及办理发行、上市、交易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8、一般无条件批准、追认及确认公司根据本次发行事项所采取 或将予采取的所有行动;及 9、全权决定及执行有关本次发行的所有其他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为扩大及多元化公司的股东基础、改善公 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以及为公司筹集额外运营资金提供了潜在机遇。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相关用途将能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与扩张。全体董事认为,本次发行的主要条款条件均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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