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00273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6-001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457,831股,占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的0.684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1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林宁女士等20名交易对方发行316,985,827股股份购买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95.77%股权,其中向林宁女士发行14,457,831股股份。本次发行股份于2019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一)承诺主要内容
1、鉴于万达影视2019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万达投资和莘县融智累计补偿股份162,700,446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补偿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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