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00126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19日 21:25:36 中财网
原标题:联合精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3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 1%及 5%
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何桂景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何俊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桂景、何俊桦及其一致行动人何泳欣、何明珊、泰安市维而登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9,36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00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5.5195%),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何桂景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何俊桦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07,69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9,23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8,4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何桂景、何俊桦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其与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何俊桦于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1,600股,何桂景于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0,5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桂景、何俊桦及其一致行动人何泳欣、何明珊、泰安市维而登企业管理咨询59363300
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 ,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00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5.5195%),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何桂景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济虹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2何俊桦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济虹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3何泳欣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济虹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4何明珊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济虹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5泰安市维而登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金阳商贸城物业楼2楼233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9日
权益变动过程何俊桦于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9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1,600股,何桂景于2026年1 月16日至2026年1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560,5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何桂景、何俊桦及其一致行动人何泳欣、何明珊、泰安 市维而登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59,36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0000%(占 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5.5195%),本次 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联合精密股票代码001268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变动比例(%)     
A股1,012,1000.9377     
合计1,012,1000.937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占剔除回 购专户股 份后总股 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占剔除回 购专户股 份后总股 本比例
何俊桦合计持有股份23,343,00021.6272%21.8315%22,891,40021.2088%21.409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5,343,0004.9503%4.9970%4,891,4004.5319%4.5747%
 有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016.6770%16.8345%18,000,00016.6770%16.8345%
何桂景合计持有股份20,492,40018.9862%19.1655%19,931,90018.4669%18.6413%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4,981,6504.6155%4.6591%4,421,1504.0962%4.1349%
 有限售条件股份15,510,75014.3707%14.5064%15,510,75014.3707%14.5064%
何泳欣合计持有股份9,000,0008.3385%8.4172%9,000,0008.3385%8.417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2,250,0002.0846%2.1043%2,250,0002.0846%2.1043%
 有限售条件股份6,750,0006.2539%6.3129%6,750,0006.2539%6.3129%
何明珊合计持有股份6,000,0005.5590%5.6115%6,000,0005.5590%5.6115%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5.5590%5.6115%6,000,0005.5590%5.611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
泰安市维而登 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1,540,0001.4268%1.4403%1,540,0001.4268%1.4403%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1,540,0001.4268%1.4403%1,540,0001.4268%1.440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60,375,40055.9377%56.4661%59,363,30055.0000%55.5195%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20,114,65018.6362%18.8122%19,102,55017.6985%17.8657%
 有限售条件股份40,260,75037.3015%37.6538%40,260,75037.3015%37.6538%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7,933,3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10,000股后的 总股本为106,923,334股。 2、何桂景、何明珊系配偶关系,何俊桦、何泳欣系其子女;何俊桦、何桂景、何泳欣、何明珊合计控 制公司55.0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泳欣系泰安市维而登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20.76%资产份额。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0)。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 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 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何桂景、何俊桦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桂景、何俊桦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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