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60165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扣除因质押等原因不能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后,有权出席并可于本次会议上对决议案进行表决的总股份数为119,939,419,734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本行董事长郑国雨先生主持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本行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6人,列席16人。 2、本行董事候选人列席,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芦苇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2025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昕、王昊东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