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688253):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7,647,51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7,647,51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2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2 4 2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年 月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诺特”)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并于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136,060,816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7,471,765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8.988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589,051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1.0120%。 2023 1 30 1,292,013 年 月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股限售股上市流 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3 7 28 33,393,300 2,604,017 年 月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股限售股及 股 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9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000,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024年7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534,919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共计5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67,647,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83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4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原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相关股东履行承诺自动延长6个月,合计42个月),即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1月28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4年9月24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归属股份397,380股,公司股本由136,060,816股变更为136,458,19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025年9月24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归属股份526,120股,公司股本由136,458,196股变更为136,984,31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逢光先生、张秀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英斯盛拓企业管理中心(个人独资)、广州英斯信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个人独资)、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持有英诺特股份的转让限制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或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或本单位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关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减持的承诺 “本人/本单位拟长期持有英诺特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在三十六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英诺特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英诺特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减持所持有的英诺特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相关减持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减持所持有的英诺特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英诺特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英诺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期限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英诺特股份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持有英诺特股份的转让限制事宜,作出如下承诺:“自英诺特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英诺特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英诺特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同时本人承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就持有英诺特股份的转让限制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自英诺特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英诺特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英诺特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同时本人承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就持有英诺特股份的转让限制事宜,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英诺特股份;自所持首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英诺特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人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7,647,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834%。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2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2:广州英斯盛拓企业管理中心(个人独资)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叶逢光的个人独资企业,广州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个人独资)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张秀杰的个人独资企业,广州英斯信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为张秀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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