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92022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19日 20:35:42 中财网
原标题:美登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227 证券简称:美登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E座9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邹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8,586,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655,8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马原、黄鋆、徐靓依、吕兰兰、潘婷婷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470,86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黄鋆为本次拟认定核心员工,系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655,8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马原、黄鋆、徐靓依、吕兰兰、潘婷婷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655,8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马原、黄鋆、徐靓依、吕兰兰、潘婷婷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655,8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马原、黄鋆、徐靓依、吕兰兰、潘婷婷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586,75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586,75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0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议案47,143100.00%00.00%00.00%
3.00关于公司《2025年 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47,143100.00%00.00%00.00%
4.00关于公司《2025年 股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47,143100.00%00.00%00.00%
5.00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47,143100.00%00.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斌、刘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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