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安靠智电: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

时间:2026年01月19日 20:20:35 中财网
  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晖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2月23日)的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73,601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晓晖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陈晓晖先生于2026年1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6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晓晖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37,050,000股减少至36,4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2.14%减少至21.76%,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 / 4
一、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晖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6 1 16 年 月 日    
权益变动过程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股票简称安靠智电股票代码300617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 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633,0000.38%   
合 计633,0000.3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A股A股股数(股)占总股本 (%)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 比例
陈晓晖持有股份37,050,00022.1436,417,00021.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050,00022.1436,417,00021.7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
陈晓凌持有股份35,637,42021.2935,637,42021.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909,3555.328,909,3555.32
 有限售条件股份26,728,06515.9726,728,06515.97
2 / 4
陈晓鸣持有股份5,825,0003.485,825,0003.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825,0003.485,825,0003.4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
合计持有股份78,512,42046.9177,879,42046.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1,784,35530.9451,151,35530.56
 有限售条件股份26,728,06515.9726,728,06515.97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1、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3),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晖先生计划自 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5年11月24 日至2026年2月23日)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73,601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 2、2026年1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6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3、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备查文件     
1、陈晓晖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二、其他相关说明
3 / 4
1、本次减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截至本告知函出
具之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
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