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0股被宣布减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问泽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1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问泽鸿先生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问泽鸿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内容 1、减持原因: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股东问泽鸿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5、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减持股东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问泽鸿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人作为持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 12个月内的新增股东,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本人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注:问泽鸿于 2020年 7月取得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满 36个月。)(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违规减持所得的,公司可以变卖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规定的,则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条件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可依法做出减持公司股份的决定。 (2)减持方式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数量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本公司/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本公司/本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4)减持价格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5)减持期限 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公司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前提前至少 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公司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前提前至少 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按该等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期限为该等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6)约束措施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减持所得的,公司可以变卖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其他事项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该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问泽鸿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问泽鸿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问泽鸿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问泽鸿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问泽鸿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19:50 华新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价格: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即从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7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59%)。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属于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符合条件的创投基金,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一)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承诺锁定的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华新环保的股票; ②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华新环保股份的,本公司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华新环保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③本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协议方式及/或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减持; ④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定提前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⑤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持有的华新环保其余股票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⑥上市后本公司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约束。 (三)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避免资金占用: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方不存在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华新环保资金、资产等资源的情形。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华新环保公司章程、资金管理等制度的规定,杜绝以任何方式占用华新环保资金、资产等资源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华新环保为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从事损害华新环保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本单位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华新环保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华新环保及华新环保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华新环保及华新环保股东的合法权益。 【19:30 顶点软件:顶点软件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福州爱派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派克”)为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首发前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孟宇先生为爱派克的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严孟宇先生的配偶赵林女士为爱派克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爱派克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508,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8%。 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孟宇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雷世潘、赵伟、黄义青通过爱派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离任监事萧锦峰、刘建宝通过爱派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收到爱派克发来的《福州爱派克电子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爱派克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2月11日-2026年5月8日)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77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8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的市场价格确定。 萧锦峰、刘建宝因取消监事会离任未满半年,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前后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严孟宇、赵伟、雷世潘、黄义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通过爱派克拟间接减持的股份数量,未超过其各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符合其任职期间的减持承诺。 1 【19:25 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股票;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连续9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连续9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19:25 长盈精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3、减持方式及数量: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583,627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1%(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1%); 4、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涉及与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7、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进行减持;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及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19:25 美好医疗: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 (1)美创联合、美创银泰、美创金达均为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于股东自身的资金需求。 (2)美泰联、严俊峨、黄凯、严波、JOELCHAN本次减持是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美泰联、美创联合、美创银泰、美创金达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严俊峨、黄凯、严波、JOELCHAN的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授予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 美泰联、美创联合、美创银泰、美创金达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严俊峨、黄凯、严波、JOELCHAN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 5、拟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拟减持价格区间: 美泰联、美创联合、美创银泰、美创金达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同时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即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严俊峨、黄凯、严波、JOELCHAN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19:25 武汉天源: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康佳集团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数量、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02,408股(占截至2026年1月16日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 若此次减持计划披露之后及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已回购股份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的事项,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康佳集团将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 5、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 6、康佳集团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和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前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其承诺具体如下: “(1)减持意向 ①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本企业签署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②在满足上述限售条件后,本企业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本企业财务状况等因素后审慎制定减持股份的计划。本企业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2年后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价格减持。 (2)减持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 ()减持的程序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股东康佳集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二)红塔创新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因自身经营需求。 2、减持数量、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02,408股(占截至2026年1月16日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1%。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 5、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6、红塔创新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和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塔创新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前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其承诺具体如下: “(1)减持意向 ①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本企业签署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②在满足上述限售条件后,本企业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本企业财务状况等因素后审慎制定减持股份的计划。本企业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2年后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价格减持。 (2)减持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的程序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19:05 科力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止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8:00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079,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88%,所持股份为其在公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含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宽投幸运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85%,所持股份来源于大宗交易受让一致行动人曹政先生所持股份。上述股东在公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含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7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曹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宽投幸运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579,63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73%。 【18:00 西部黄金: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有色”)持有公司500,948,94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疆有色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109,99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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