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6年01月18日 21:01:10 中财网

原标题: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汇纳科技 股票代码:300609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本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目录
公司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特别风险提示 ................................................................................................ 4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6
释 义............................................................................................................................ 8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一、公司概况 ...................................................................................................... 11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2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5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2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45 七、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50
八、报告期内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 51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3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3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56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0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61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2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2 七、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6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3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6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63 三、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 65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业务、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67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 68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68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74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74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74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7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76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79
一、行业和经营相关的风险 .............................................................................. 79
二、财务相关的风险 .......................................................................................... 81
三、发行相关的风险 .......................................................................................... 83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8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8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8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8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90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91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9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风险,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业务开拓风险
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公司积极拓展其他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拟借助实际控制人变更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相关际遇,充分融合资金、人才、技术、客群、政府等多方面有益资源,把握增材制造行业快速增长的市场机遇,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抓住增材制造行业正逐步从单一的生产制造模式向平台化、生态化的融合产业形态演进升级的有利契机,择机、逐步开展增材制造相关的生产基地布局,并结合公司多年来积累的 AI、大数据技术、算力等资源,打造一站式智能化综合产业生态平台,从而构建“AI大数据+综合平台”的融合产业生态。公司将逐步围绕开发智能线上平台软件、AI原型设计软件等技术端,部署高性能云服务器集群算力等基础设施,外购增材制造(3D打印)设备等生产端,搭建线上商城、线下体验门店等渠道端,打造一站式智能化综合产业生态平台。公司主要通过经营线上平台,以及销售产品如文创产品和潮流玩具,获得收入及利润,从而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提升公司销售规模及市场份额。实现业务领域横向扩展并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

然而,在构建“AI大数据+综合平台”的融合产业生态的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在技术研发、市场推广、渠道建设、人才队伍建设、IP资源获取与运营等方面面临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同时,业务拓展能否成功还取决于是否有效开拓优质客户、消费者偏好变化、行业政策导向、市场竞争状况等多重因素。因此,公司能否精准触达目标客户群体、在较短时间内确立市场优势地位并构成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公司面临业务开拓的收益和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67.13万元、-3,402.76万元、-2,386.15万元和-3,580.52万元,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公司采取了积极的业务开拓、管理优化等降本增效措施,在保持现有实体商业、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业务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同时积极拓展 AI、大数据技术、算力对更多其他行业及应用场景的赋能。考虑到实际控制人具备增材制造行业的产业背景以及资源,当前增材制造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正逐步从单一的生产制造模式向平台化、生态化的融合产业形态演进升级。为此,公司将充分利用多年来在 AI、大数据、算力等领域的技术积淀以及在商业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与渠道优势,依托实际控制人在增材制造产业的深厚背景,打造以先进 AI算法、高效大数据处理与强大云端算力为底层技术支撑,以高度集成化、智能化的软件平台为核心载体,以柔性化的增材制造(3D打印)生产工艺为核心驱动的一站式智能化综合产业生态平台,着力构建“AI大数据+综合平台”的融合产业生态,实现业务版图的拓展与盈利规模的稳步增长。但相关业务拓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公司业务拓展效果不及预期,仍然存在业绩持续亏损风险。

(三)控制权稳定风险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泽星先生,其通过公司股东金石一号、宝金石一号合计控制公司 15.00%的表决权。江泽星先生拟通过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其控制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完成,则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存在一定风险,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本次发行对象为江泽星,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虽然公司已与发行对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发行对象也已就本次认购资金作出了规划安排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认购的承诺,但受外部经济环境变化、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发行对象可能存在无法及时筹集到足够资金,进而导致公司面临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泽星先生,其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20.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6,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5、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如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其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如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其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且控股股东变更为江泽星先生,但是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3,872.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9、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释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汇纳科技、发行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股票简称:汇纳科技,股票代码:300609。原公司名称为 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汇纳有限上海汇纳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汇客云(上海)汇客云(上海)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香港子公司、匯納香港匯納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汇纳远景北京汇纳远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云盯科技成都云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原公司名称 为成都汇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汇纳深圳汇纳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南京千目南京千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多融科技上海多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汇算智算四川汇算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上海象理上海象理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上海汇纳数据上海汇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西安汇纳西安汇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孙公司
广州数智广州汇纳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孙公司
汇纳发展上海汇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 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票、A股面值为 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释义 
《公司章程》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股东、股东大会、股东会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会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金石一号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宝金石一号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石二号上海金石二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期各期、报告期内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 1-9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 2025年 9月末
报告期期末2025年 9月末
石基信息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
慧眼数据江苏慧眼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公司
金桥信息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
拓尔思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
IDC国际数据公司,是全球著名的信息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 科技咨询、顾问和活动服务专业提供商
二、专业术语  
文创潮玩产品由设计师、艺术家等参与者依托原创IP或授权IP(如动漫、 影视、非遗文化、潮流文化等)等进行具象化塑造的玩具 及相关衍生产品,兼具独特美学设计与情感表达属性,可 供文创爱好者、小朋友及其他消费群体体验及收藏
传感器通常指代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 感受到的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 的信息输出,以满足信息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 和控制等要求
大数据产品和服务通过采集、管理、分析建模及运营海量数据,发挥数据价 值从而辅助用户进行决策和行动优化的一种产品形式,该 产品在用户的决策和行动过程中,可以充当信息的分析展 示者和价值的使能者
SaaS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的简称,是一种通过 互联网提供软件的模式,厂商将应用软件统一部署在自己 的服务器上,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通过互联网向
简称释义 
  厂商定购所需的应用软件服务,按定购的服务多少和时间 长短向厂商支付费用
AI即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企图了解智能的 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作出反 应的智能机器,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 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
Re-IDPerson Re-Identification(跨镜追踪技术,也称行人重识别、 行人再识别),是利用计算机视觉技术判断图像或者视频 序列中是否存在特定行人的技术,主要解决跨摄像头、跨 场景下行人的识别与检索,旨在弥补固定的摄像头的视觉 局限
Hadoop一种分布式系统基础架构,用户无需了解分布式底层细节 即可开发分布式程序,通过集群实现高速运算和存储
AI Agent有能力主动思考和行动的智能体,能够以类似人类的方式 工作,通过大模型来“理解”用户需求,主动“规划”以达成目 标,使用各种“工具”来完成任务,并最终“行动”执行这些任 务
AIGC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中文全称为“人工 智能生成内容”,是指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自动生成文本、图 像、音频、视频等多媒体内容的新型创作方式
大模型大模型通常指参数量巨大、训练数据海量、计算资源需求 高的深度学习模型,尤其在自然语言处理(NLP)、计算 机视觉等领域表现突出
算力算力指计算机系统或硬件设备执行计算任务的能力,通常 用于衡量处理器(CPU、GPU、TPU等)在单位时间内完 成计算操作的效率。它是人工智能、区块链、科学计算等 领域的关键资源
增材制造、3D打印基于三维模型数据,采用与传统减材制造技术(对原材料 去除、切削、组装的加工模式)完全相反的逐层叠加材料 的方式,直接制造与相应数字模型完全一致的三维物理实 体模型的制造方法。其基本原理为:以计算机三维设计模 型为蓝本,通过软件分层离散和数控成形系统,将三维实 体变为若干个二维平面,利用激光束、热熔喷嘴等方式将 金属和高分子粉末、液态树脂、塑料线材等特殊材料进行 逐层堆积黏结,最终叠加成形,制造出实体产品
本募集说明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INNER TECHNOLOGY CO.,INC.
成立日期2004年 7月 14日
注册资本12,011.4387万元
法定代表人江泽星
董事会秘书郭仙掌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和路 55弄 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 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6号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021-60220636
传真号码021-50893730
互联网址www.winnerinf.com
电子邮箱sadep@winnerinf.com
股票简称汇纳科技
股票代码3006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玩具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 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通信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 工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恐龙模型制造;模 具制造;文具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销售代理;教学用模 型及教具销售;模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塑 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合成材料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微特 电机及组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贸易经 纪;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 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设计服 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 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85,1800.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19,929,20799.85%
三、股份总数120,114,387100.00%
注: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发行人控股股东金石一号及一致行动人宝金石一号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后的 18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12,011,4129.999978境内一般法人
2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6,005,7205.000001境内一般法人
3张宏俊6,005,7104.999992境内自然人
4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客户资金1,938,9411.614245境外法人
5陆威1,844,9001.535953境内自然人
6翁伟芳1,532,6001.275950境内自然人
7沈嘉熠1,488,8501.239527境内自然人
8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1,346,7621.121233境外法人
9谈宏宇1,306,1001.087380境内自然人
10任卫华912,7000.759859境内自然人
合计34,393,69528.63411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金石一号直接持有公司 12,011,4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系公司控股股东;宝金石一号系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 6,005,7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由于江泽星先生担任金石一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担任金石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而金石二号为宝金石一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宝金石一号系金石一号的一致行动人。具体股权结构如 下: 1、金石一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1325号 3层 A、3层 B、4层 A、4层 B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泽星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EHEUM22G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年 4月 22日
经营期限2025年 4月 22日-2055年 4月 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不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期末,金石一号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江泽星9,900.0099.00%
2郝为可100.001.00%
合计10,000.00100.00% 
(3)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金石一号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2、宝金石一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1325号 3层 A、3层 B、4层 A、4层 B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石二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江泽星)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EHN6FB5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年 4月 29日
经营期限2025年 4月 29日-2055年 4月 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不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期末,宝金石一号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上海宝山国有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4,850.0099.00%
2上海金石二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1.00%
合计15,000.00100.00% 
(3)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宝金石一号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3、江泽星
江泽星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大专学历,高级电力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师,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江泽星先生为深圳市金石三维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自 2025年 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属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实体商业、公共服务业两大业务板块的政府及企业客户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数据与运维服务、客流数据分析与远程巡店系统、数字化软硬件集成、智能屏管理系统以及大数据平台开发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和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机制

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对全国软 件行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 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发布软件业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授权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 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和规范,进行符合性 检测;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 证书;发布软件产品登记通告等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及 各地方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 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 证工作;订立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协 助政府部门组织制定、修改行业的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以及行业的 推荐性标准等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 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受国家版权局的委托和指定,从事各种与著作权有关的登记,面向 社会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和著作权交易服务等
公司所属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表所示:

序号文件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相关内容
1中共中央关于制 定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五个 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共产党第 二十届中央委 员会第四次全 体会议通过2025.10.28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促进实体经济 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实施工业互联网 创新发展工程。全面实施“人工智能+ 行动。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 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抢 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 能千行百业
22025年数字经 济发展工作要点国家发展改革 委等2025.04.15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实 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品质电商培育行 动,打造数智化消费新场景
32025年数字社 会发展工作要点国家数据局2025.04.15大力发展数据产品和服务,加强数据赋 能文化传承、旅游服务、消费名品打造 数字商务发展、全民健身服务等领域创 新应用
4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2025.03.05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持续推进“人 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 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 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 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 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 备。扩大 5G规模化应用,加快工业互 联网创新发展,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 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 群
5国家数据基础设 施建设指引国家发展改革 委等2024.12.312024—2026年,利用 2-3年左右时间 围绕重要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开 展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路线试点试验,支 持部分地方、行业、领域先行先试,丰 富解决方案供给
6关于促进数据产 业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 委等2024.12.28发展数据产业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 配置改革、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 字经济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大数据 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支撑
7数字商务三年行 动计划 (2024-2026年商务部2024.04.26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抓手,创新数字转 型路径,提升数字赋能效果,做好数字 支撑服务,打造数字商务生态体系,全 方位提升商务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 能化水平,助力我国数字经济不断做强 做优做大
8“数据要素 X” 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国家数据局等2023.12.31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多主体复用,培 育基于数据要素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依 托客流、消费行为、交通状况、人文特 征等市场环境数据,打造集数据收集 分析、决策、精准推送和动态反馈的闭 环消费生态。支持各类商圈创新应用场 景,培育数字生活消费方式
9关于加强数据资财政部2023.12.31通过加强和规范公共数据资产基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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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管理的指导意 见  理工作,探索公共数据资产应用机制 促进公共数据资产高质量供给,有效释 放公共数据价值,为赋能实体经济数字 化转型升级,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 展,加快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10数字中国建设整 体布局规划国务院2023.02.27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 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 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 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 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 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 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 环境”
11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规范和加强人 工智能司法应用 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2022.12.09加强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建 设。加快推进司法数据库、数据服务平 台、司法知识库、人工智能引擎、知识 服务平台和司法区块链平台等系统的 建设和集成,打造实体化司法数据中台 和智慧法院大脑,为面向各类业务的人 工智能司法应用提供核心驱动
12关于构建数据基 础制度更好发挥 数据要素作用的 意见国务院2022.12.02加快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做大做强数据 要素型企业
13“十四五”数字 经济发展规划国务院2021.12.12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 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 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促进数据、技 术、场景深度融合,满足各领域数据需 求。对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允许加工 利用的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通过数据 开放、特许开发、授权应用等方式,鼓 励更多社会力量进行增值开发利用
14“十四五”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 部2021.11.15激发数字化发展新需求。鼓励重点领域 率先开展关键产品应用试点,推动软件 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深度 融合,加快推进数字化发展,推动需求 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发 展
从政策环境来看,一方面,国家和政府出台的一系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关的规划和政策,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技术研发和创新、加强人才培养、推动应用和产业化等方面给予支持,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务院及各部委出台的多项政策文件明确倡导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技术赋能多行业,为商业信息化、工业信息化的业态模式创新和转型升级营造了良好政策氛围,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探索数字化技术的业态模式和应用场景、制定未来发展战略,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业务转型带来了积极影响。 (三)行业发展概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从行业大类看, 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从公司主营业务与产品来 看,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为 AI、大数据行业,相关应用领域主要为线 下实体商业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以下分别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AI与 大数据行业和下游应用领域三个维度来阐述行业发展情况。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制造强国、网络 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于加快建设现 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 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和鼓励相关产业的政策,旨在促进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生 态建设,进而带动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我国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稳步向好,2015年至 2024年业务收入水平从 42,848亿元 增长到 136,50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2.29%。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业务收入跃上 13万亿元台阶,利润总额达 17,568亿元。从细分领域来看,信息技术服务在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中占比最高,2024年信息技术服务收入 92,546亿元,占全行业收入的 67.79%。其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 17,448亿元,占 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 18.85%。其次主要为软件产品和嵌入式系统软件,2024年 分别实现收入 27,944亿元、14,841亿元,占比分别为 20.47%、10.87%。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我国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要实现“产业基础实现新提升,产业链达到新水平,生态 培育获得新发展,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的“四新”发展目标。到 2025年,规 模以上企业软件业务收入突破 14万亿元,年均增长 12%以上。当前来看,我国 软件行业仍处于成长期,市场规模增长较快,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预计 2029年整体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超 21万亿元。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2、AI、大数据行业
AI与大数据的深度融合正在成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AI技术的持续突破,推动大数据从“信息资源”向“智能资产”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创新引擎。AI通过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生成式建模等技术手段,使数据分析更智能、更高效,大幅提升了数据的价值转化率。与此同时,大数据为 AI提供了海量、高质量的训练与验证基础,形成“数据驱动算法进化、算法反哺数据价值”的双向循环机制,从而加速推动智能产业体系的全面升级。

近年来 AI、大数据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

据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 AI产业规模已突破 9,000亿元,预计 2025年将超过 1.2万亿元,2028年将超过 1.8万亿元。根据新华社报道,截至 2024年底,中国数据产业规模达到 5.86万亿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 2029年,我国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15%,数据规模的大幅提升将推动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

AI技术正从算法创新迈向产业落地阶段,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应用于制造、文娱、金融、医疗等各个领域。其中,文创潮玩作为文化与创意产业中增长最快、年轻消费群体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其创新模式、设计理念与产业链条正积极与数字技术融合,已成为 AI与大数据应用创新最活跃的领域之一。

AI与大数据技术的引入,使文创潮玩产业在产品设计、内容创作、市场营销、用户运营等环节得到显著提升。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用户的消费偏好、社交互动与审美趋势,可以精准预测未来热门文化元素与设计风格;AI生成模型(如AIGC)可在设计阶段快速生成潮玩造型、角色故事与视觉风格,极大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此外,AI、大数据技术不仅推动潮玩产品从手工创作向智能设计转变,还在虚拟 IP孵化、数字藏品设计、沉浸式交互体验等方向上开辟新赛道,极大增强了文创内容的创新能力与商业转化效率。随着 AI、大数据生产力的持续释放与内容生成工具的普及,由 AI、大数据驱动的文创潮玩产业正成为文化消费升级和数字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3、下游应用领域
(1)实体商业领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消费需求持续扩大,但增速放缓。2024年 全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8.33万亿元,同比增长 3.5%;全年实物商品网上 零售额 12.79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 26.5%。当前大力提振 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仍是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在线下实体商业领域,我国集中式商业项目的新增开业量减少,同时伴随着主力消费群体的消费理念、消费行为模式的变化,以及消费的个性化需求,线下实体商业面临的竞争愈加激烈。根据赢商网统计,2021年集中式商业项目开业量达到最高峰值,2022年受外部不利因素影响,新增开业量骤降,虽然 2023年以来新增开业量出现探底回升趋势,但相比 2021年高峰值仍存在一定差距。2025年上半年全国开业 120+个商业项目,预计 2025年全年新增开业量与 2024年接近。整体来看,当前线下实体商业领域的增量开发空间收缩,市场进入存量时代,未来将更为依赖存量运营。

数据来源:赢商网
在此背景下,实体商业需要积极谋求转型,拥抱数字化与 AI技术。一方面,数字化解决方案能够充分挖掘、洞察消费者的需求,依托于市场环境数据、消费者行为数据,与消费者进行多维度、个性化的互动,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准营销,实现运营效率的提升与成本的降低。另一方面,能为商业综合体和品牌商户提供更精准的选址、租铺与经营策略,通过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助力企业在复杂市场中高效决策,实现降本增效。

未来,实体商业将探索多业态的深度融合,通过技术、业务和渠道的协同合作,打破传统经营的边界,逐步构建更加完善的商业生态体系,通过优势互补不断推动创新,推动实体商业从传统模式向智能化、高效化和精准化方向迈进,释放发展潜力。线下实体商业数字化解决方案仍具有相对广阔的市场需求。

(2)公共服务领域
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历经信息数字化、业务数字化、数据业务化,发展至如今的数字政府阶段。数字政府建设是政府运用数字技术变革组织形式、服务方式和治理模式,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该阶段的核心特征是政府信息化与社会信息化高度融合、全面发展,最终实现国家治理模式、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全面数字化转型与创新变革。

“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内容不断明晰,就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出台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我国政府数字化转型发展驶入快车道。2022年 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要求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 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2022年 9月,国务院 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在前述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 要求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充分发 挥政务数据在提升政府履职能力、支撑数字政府建设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2024年 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提出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完 善政务数据目录和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 跨业务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2025年 10月,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 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深入推进 数字中国建设,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 当前,我国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名用 户超过 10亿人,根据《2024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评估结果显示,2024年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全球排名第 35位,较 2022年提升 8位。 数据来源:《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
数字政府作为数字中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数字经济转型的重要保障,行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根据《IDC中国数字政府市场预测,2023-2028》,预计到 2028年中国数字政府市场规模将达到 2,134亿元人民币,复合增长率为9.24%。

(四)行业竞争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实体商业、公共服务业两大业务板块的政府及企业客户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数据与运维服务、客流数据分析与远程巡店系统、数字化软硬件集成、智能屏管理系统以及大数据平台开发等。

1、实体商业服务领域
从市场演进来看,早期国内客流分析市场以硬件设备供应为主导,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形成了大量中小型厂商参与的“碎片化”竞争格局。然而,近年来伴随实体商业经济整体增速放缓、对购物中心及百货商城的投资趋于谨慎、零售消费分化加剧,客户对数字化投资需求出现阶段性萎缩,使得包含客流分析在内的数字化商业服务行业经历了从快速扩张到优胜劣汰的阶段性转变,行业竞争格局在收缩中趋向稳定。在此背景下,部分缺乏算法积累、数据服务能力弱的中小企业在竞争中逐步退出,而以汇纳科技为代表的拥有长期数据积累、算法模型与系统平台能力的厂商在项目中形成品牌壁垒,使得行业格局由“广而散”向“少而精”转变。

目前,国内市场中与汇纳科技存在竞争的主要包括 BrickStream、索博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市科传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基信息(002153.SZ)以及慧眼数据(838473.NQ)等,这些竞争者总体规模适中,以特定技术或行业细分形成差异化定位。

未来,随着实体商业普遍进入精细化运营阶段,客户对系统稳定性、数据融合度、数据分析服务的要求日益提升,预计行业竞争优势将向具备综合数据服务能力、具备持续研发能力、可深度赋能实体商业的公司倾斜。

2、公共服务领域
随着“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需求显著增长,成为信息技术企业的重要市场。公共服务业主要包括城市管理、交通枢纽、公共安全、教育、医疗、文旅、园区管理等应用场景,市场参与者较多,竞争较为充分。

伴随着公共服务业数字化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逐渐迈向“数据驱动治理阶段”,信息系统建设从单点项目转向整体数据治理能力建设,这对厂商的数据平台搭建、数据采集质量、软硬件集成、数据模型训练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万达信息(300168.SZ)等头部企业凭借生态整合与技术资源优势,形成项目集成和平台级竞争;而汇纳科技金桥信息(603918.SH)以及拓尔思(300229.SZ)等专业数据服务或软硬件集成企业在特定细分场景(如党建服务阵地、法院庭审、城市客流监测、社保服务大厅监测、景区管理等)中,通过算法与数据积累形成差异化竞争力。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行业发展
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国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从投融资体制、税收政策、产业技术、收入分配、人才吸引与培养、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组织与管理等多方面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扶持,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多项政策文件亦明确表示出对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技术赋能多行业的方向性指引,实体商业及工业的业态模式创新和转型升级得到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政务政法数字化亦获得了充足的发展空间。

(2)新兴技术趋势颠覆传统行业商业模式
当今社会,科技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外部因素,随着“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入融合的进程加快,以软件和信息产业为主导的大数据和分析、人工智能、云计算、智慧商务、智慧政务等新兴技术全面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正在颠覆传统的商业模式。这种转变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变革的同时,也为相关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新的市场发展机遇。

(3)精细化营销理念不断深入,商业客流分析重要性日益提升
面对电商爆发式增长下对传统实体商业的挤压,商铺租金和人工成本的高企以及消费行为的变化,传统零售企业已不能维持原来粗放式的“坐商”模式。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需要采用 AI分析、大数据技术来获取对消费者行为的深刻理解,进而精准营销、重获主动权,赢得市场先机。而在这轮转换中,受益较大的则是为这些企业提供服务的数据信息化领域公司。实体商业精细化营销理念的不断深入,提升了百货商超、零售品牌企业对客流分析的重视程度,促使客流分析市场的不断延伸拓展。(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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