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68835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颀中科技”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颀中科技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9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50,000手(8,50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209,905.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790,094.34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4189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投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实际到账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作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范运作》以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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