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000892):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6-008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审核,公司控股股东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赵枳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赵会强先生、王轶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佩华先生、王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佩华、王玲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上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二、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卫强先生,独立董事张巍女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的议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其他任何职务。前述董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感谢赵卫强先生、张巍女士在任职期间的专业贡献和辛勤付出。 三、其他说明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枳程先生,46岁,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金融在读。现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睿嘉(天津)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睿嘉传媒(天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 赵枳程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43,836股,占比0.48%,通过其所控制的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睿嘉(天津)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睿嘉(东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分别为106,651,376股、57,938,783股、24,174,600股,占比10.87%、5.91%、2.46%,以上合计193,508,595股,占比19.73%。 赵枳程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枳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枳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赵会强先生,53岁,西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赵会强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赵会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会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轶欢女士,47岁,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学历。历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现任极限人工智能(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王轶欢女士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王轶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轶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轶欢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佩华先生,64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财务负责人。现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佩华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张佩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佩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王玲女士,50岁,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历任欢瑞世纪联合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至今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 王玲女士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王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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