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0008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6-03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6日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会议主持人:袁汉源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2人,代表公司股份 191,303,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6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 153,745,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09%;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448人,代表公司股份37,557,57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5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0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公司 股份89,645,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2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曹治 林律师、刘宝元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79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1209%;反对5,166,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04%;弃权341,86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37,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8559%;反对5,166,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27%;弃权341,86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更换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972,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2133%;反对4,731,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33%;弃权59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14,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0532%;反对4,731,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80%;弃权599,56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治林、刘宝元 3.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本 次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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