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300296):公司章程修正案

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8:58:31 中财网
原标题:利亚德:公司章程修正案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因此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战略委员会”的名称及职责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章程 条款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一 百四 十三 条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 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 3名,均为非独立董 事。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 3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 3名,其中独立 董事 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依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 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战略与 ESG委员会成员为 3名,均为非 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 3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 3名,其中独立 董事 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一 百四 十四 条第一百四十四条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 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 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第一百四十四条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环 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等进行研究,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 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 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四)对公司 ESG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1、对公司 ESG相关方针、战略及目标等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 的 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 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3、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ESG相关报 告;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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